爲了滿足丈夫的獸慾,芬子竟然兩次幫助56歲的丈夫強子,殘忍地強姦了一名14歲少女。昨天記者獲悉,因犯強姦罪,強子被朝陽法院處以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而作爲幫兇的芬子則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
2005年8月,14歲的少女小玲經人介紹來到遠房親戚強子、芬子夫婦經營的防水部打工。2005年9月的一天晚上,小玲在熟睡中被強子弄醒,強子強行把她下身的衣服脫光,想要強姦她,但由於她極力地哭喊、掙扎,強子最終沒有得手。
已經56歲的強子始終不死心,逼妻子芬子說服小玲與他發生性關係,懼怕丈夫的芬子因爲害怕捱打只得去勸說小玲。年幼的小玲面對芬子的威逼利誘始終充滿恐懼地搖着頭。在這種情況下,強子爲了滿足個人淫慾,竟三次強姦了小玲。在強子的後兩次施暴中,作爲妻子的芬子竟然幫着丈夫按住小玲,並親眼看着丈夫實施禽獸行爲。據強子夫婦的子女證實,芬子曾經對他們講強子與小玲發生了關係,因爲她自己身體有病,而強子想做愛,於是她就成了幫兇。
事發後,小玲回到了老家。在一次睡夢中,她充滿恐懼地大聲喊着“我不”,被家裏人聽到。在家人的追問下,小玲才說出了真相。2005年11月,小玲的家人到公安機關報了案,隨後強子和芬子被抓獲歸案。經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小玲患有心因性反應,這與她被奸事件有直接關係。庭審中,強子和芬子均對自己的禽獸行爲予以否認。但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及芬子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足以證實強子在芬子的幫助下,強行與小玲發生了性關係,二人的行爲均已構成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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