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古稀的犯罪嫌疑人在建築工地工棚內引誘年僅3歲的女童脫光衣服和自己躺在牀上,其正欲施暴時被女童母親發現並制止。面對檢察機關的訊問,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認自己有猥褻和姦淫女童的故意,竟稱自己是被女童勾引,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爲,犯罪嫌疑人的辯解不合常理,其行爲已經涉嫌強姦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於日前作出批捕決定。
檢察機關起訴稱,犯罪嫌疑人田某某,67歲,安徽省人,負責在建築工地值夜班。2006年8月25日12時許,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北辰區一建築工地工棚內,見年僅3歲的被害人莉莉(化名)前來,頓起歹念,田某某利用被害人年幼無知,以買冰棍爲由引誘其脫光衣服後,欲對莉莉實施姦淫。歸案後,田某某拒不承認自己有猥褻和姦淫被害人的故意,並辯稱是被害人主動脫衣服勾引他,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爲,田某某辯解不合常理,其引誘幼女脫光衣服,自己也脫光衣服,足以反映其有姦淫被害人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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