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9時55分,大港區永明路凱旋苑附近,一輛小客車在撞傷騎三輪老婦逃逸途中,又撞倒一名騎自行車男孩,受傷男孩經搶救無效死亡。交警大港支隊迅速展開偵查,通過調取永明路上某俱樂部門前監控錄像,並逐一排查區內300餘輛灰色捷達客車,交警發現牌號爲津C7××××的捷達客車有重大嫌疑。
9月29日晚6時,交警來到嫌疑車車主家中調查,但車主稱該車已通過租賃公司出租。交警調查得知,該車租給男子龔某,而龔某稱該車由其合夥人曹某承租,曹某又稱其已將車於9月26日轉租給山東來津商人王某並出示了租賃合同。但是,租賃合同上並沒有王某的身份號碼及聯繫電話,這引起了交警的懷疑。爲此,交警從鎖定案發當日行跡爲突破口再次詢問曹某,曹某稱案發當晚7時後一直在市區濱江道閒逛至11時才返回大港區,而調查證據證實案發當晚8時後曹某一直在大港區。9月29日晚9時,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曹某最終如實交代了駕車肇事逃逸的事實,大港分局遂依法將曹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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