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企圖搶劫出租車司機謀財,未成想在其出手之時遭到司機奮力反抗,慌亂的歹徒當場被制服。東麗法院審理此案後,以搶劫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元。宣判後,該男子不服,於日前上訴至市二中院。
17歲的孫某原系河北省農民,後來津務工。3月13日8時許,孫某經預謀在本市西站租乘夏利出租車謊稱到津南區辦事。9時許,當車行至津南區鹹水沽鎮南洋加油站東側時,孫某掏出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威脅出租車司機韓某將身上攜帶的錢物交出。韓某見狀並沒有畏懼,而是奮力反抗,將孫某手中的水果刀奪下。韓某的舉動讓孫某一下子慌了神,當場被制服。隨後民警趕到現場將孫某抓獲。搏鬥中,韓某左手皮膚裂傷1釐米,右手皮膚裂傷0.8釐米。案發後,公安機關將兇器水果刀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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