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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人民銀行對外發布了個人徵信系統在提高大學生信用意識、促進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實施方面的案例。一些年輕人在申請住房貸款和信用卡時被銀行拒絕,只因大學畢業後拖欠國家助學貸款,其違約記錄被記入各家銀行共享的信用報告中。
胡某讀大學時接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大學畢業進入還款期後,不僅未履行償還義務,而且杳無音信,致使銀行對逾期的3347.95元本息無法進行催收。今年8月,他在另一城市辦理住房按揭貸款時,因信用報告中有拖欠國家助學貸款的違約記錄而遭拒。丁某去年大學畢業後,連續一年沒還款也沒和貸款銀行聯繫,今年他因工作關係前往銀行申請信用卡時被告知:因其有拖欠國家助學貸款的記錄,銀行拒絕爲其辦理信用卡。
據悉,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簡稱個人徵信系統)正式運行後,爲每一位貸款學生建立了信用檔案,如實記錄學生的借、還款等信息,通過制度約束提高廣大學生的信用意識,促使其誠實守信、按約還貸。目前徵信系統已經發揮懲戒功能,迫使許多有能力還貸而不還的貸款人陸續到銀行還清貸款。
記者從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獲悉,自1999年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至2006年7月末,天津市金融機構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累計達到3.87億元,共爲4.02萬名困難學生提供了資金支持。本市已經採取多種措施,通過正向激勵和反向警示,引導借款學生樹立誠信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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