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塘沽區廣州道的何先生向本報提供了一張上世紀30年代的老結婚證,是由他年過九旬的老母親珍藏至今的。
記者看到,這張結婚證印刷精美,色澤絢麗,上方從右至左印有“結婚證書”四個大字,正中央在“花好月圓”四個印刷字上,用毛筆小楷端端正正填寫着結婚雙方姓名、生辰、籍貫,介紹人、證婚人、主婚人姓名,結婚典禮時間地點等並加蓋每個人的印章。此外,還寫有“情敦鶼鰈、永結鸞儔、祥葉蠡麟”等不少如今已極爲罕見的祝福語。在結婚證的周圍,還精心點綴着比翼鳥、連理枝、繁花、圓月、綵鳳等寓意吉祥之物。
與現在的結婚證不同,這份證書在典禮日期、訂立日期等時間表述上,分別採用兩種方式註明。如“戊寅年正月二十”和“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二月十九”。
在何先生家,記者見到了結婚證的主人——已90歲高齡的石鳳蘭老人。石奶奶耳不聾、眼不花,十分健談:“當時,人們管結婚證叫‘龍鳳帖’,跟現在一樣,也是男女雙方各持一份。這張結婚證女方姓名在前,男方在後,證書最下端是鳳凰的圖案,就是由女方保存的‘鳳帖’。”
聊起婚禮時的情景,石奶奶仍歷歷在目:“我的孃家住在獅子林橋附近,結婚典禮地點設在北大關。婚禮用現在的話說,有點中西合璧的味道。記得那天,我穿着硃紅色的婚紗,大紅高跟鞋、戴着白手套,由一輛堆滿鮮花的老式汽車上從孃家接出來,緩緩前行。花車的後面還跟着二十多人的軍樂隊,現場演奏西洋樂曲。那場面讓人一輩子都忘不了。”(注:鶼鰈:古代傳說中的一種鳥,雄有左翼,雌有右翼,比翼方能齊飛。用來比喻夫妻恩愛。鸞:傳說中鳳凰一類的神鳥。鸞儔,比喻纏綿的佳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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