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結束時吳江向女友父母下跪
庭審中的吳江
今年4月12日,王府井東方廣場地下停車場,警方在一輛被遺棄的富康車內發現了一具腐臭的女屍。今天上午,制造這起駭人凶案的吳江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這名22歲的北京某大學大三學生掐死了同校的女友,移屍停車場。『她觸及到我這種特殊家庭的痛苦,我在憤怒中失控了……』吳江今天在法庭上痛苦地說,女友的高消費和『逼房』,是兩人發生爭執的原因。
房子屢成吵架導火索
上午10時,吳江被帶進法庭。7天前剛滿22歲的吳江中等身材,低垂著眼皮回答著法官的提問。如果不穿著看守所的號服,面相稚嫩的吳江就是一個在籃球場上揮汗如雨、在圖書館裡埋頭苦讀的普通大學生。
『2005年7月19日。』吳江清楚的記得這一天他正式和女友建立了戀愛關系。而在交往的短短9個月裡,吳江就已經動手打過女友。『主要是因為經濟問題和我父親的一套房子。她要求我高消費,並且要求住進那套房子。』吳江稱,父親許諾過這套房子要給自己。2005年,自己和女友路過那套房子時,無意中向女友提起過。2006年,父親再婚,繼母懷孕了,對房子的許諾也變卦了。『對此女友意見很大,她說以後這房子肯定給不了你!將來你爸肯定也不會疼你,這明擺著欺負你。』而吳江稱,自己並不是太在意這套房子,因為認為自己以後工作後有能力買房。
據吳江回憶,自從和女友交往後,自己至少投入了三四萬塊錢。『我每月就600元生活費,出去玩、吃喝都是我花錢,這些我也心甘情願,就應該是男的花錢。』拋屍的富康車是吳江父親買的。吳江說,為了滿足女友,自己曾把車賣了6萬元錢,給女友買了手機、戒指、衣服等物品。吳江說,除了女友一直不斷的要東西,這套房子基本上成了兩人吵架的『導火索』,只要一提到,兩人就會忍不住爭吵。
一怒之下車上掐死女友
事發當天,吳江和女友到家具城買了一堆鍋碗瓢盆和簡單的家具被褥。『女友說要用,我也沒仔細問。』在女友家吃晚飯後,兩人開車到學校經濟管理學院附近的停車場聊天。『但我們一提到房子,又爭吵起來。』緩和一點後,兩人准備發生關系,『而正在此時,女友說了一句話:你快點兒!完事兒還要去看房子呢!」』吳江說,『她竟然在這個時候又提房子的事,我覺得她是和我在做交易,她又觸及了我特殊家庭的矛盾!』
氣急了的吳江將雙手伸向了女友的脖子,『她當時沒有呼喊、沒有掙紮,一會兒就不動了。』見女友不動了,吳江覺得不對,給她做了人工呼吸後還是無濟於事。『我想給她通通氣,帶她兜風。』吳江從後備箱拿出了剛買的被子蓋在女友身上保持體溫,然後就一路逛奔開上了京沈高速。
棄屍之後曾想跳海自殺
案發之前,吳江和女友兩人商量好去北戴河玩,掐死女友後,吳江連夜拉著副駕駛座位上的女友直奔北戴河。但迷了路後又返回北京。次日一早,他又拉著女友的屍體駛上京沈高速公路。『當時車裡氣味已經讓人受不了了。』吳江回憶說,他覺得很累,心裡很亂,開不了車了,就決定棄屍。『一宿沒怎麼睡,眼睛都睜不開了,拐個彎都覺得很費勁。』從京通快速路下來,吳江開車一路走到了王府井,提起停屍東方廣場的原因,吳江只說為了圖方便。『到東方新天地時,我順勢拐彎下了東方廣場的地下車庫。』自始至終,女友的屍體都保持著死去時的姿勢,坐在副駕駛位置上。
據吳江稱,棄屍後,他曾到過北戴河、未名湖、八一湖,目的只有一個:自殺。可卻都沒有死成。『我愛她,她死了,我也不想活了。當時我跳進北戴河,水齊胸深,但是一個大浪把我打上了岸。我躺在岸上,覺得她在東方廣場,我在北戴河,這樣太遠了。』吳江回到北京後,給最疼自己的奶奶寫了一封遺書,用他自己的話說是『向活著的人訴訴自己的苦』,『我還想向女友的父母道歉,我對不起他們。』4月13日,吳江被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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