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專門搶劫加油站的6人團伙近日被警方摧毀,在一年多的時間裏,他們分別或結夥作案近10起,而在其中最大的一起搶劫案中,一名加油站員工扮演了“無間道”中的角色,在做了劫匪內應後,又在檢察機關審查時以與對方有仇被誣陷爲由矢口否認自己的罪行。昨日,北辰區檢察院分別以涉嫌搶劫罪、搶奪罪和盜竊罪將涉案的6名男子批准逮捕。
案情回放:有內應“默契”配合 加油站“成功”被劫
23歲的男子樊某從河北省來津後,在本市一家超市打工期間結識了20歲的同事靳某。後來,靳某辭掉了超市的工作,到北辰區楊咀村附近的加油站做了一名加油員。
去年12月中旬,樊某來找靳某,閒聊中靳某說,自己工作的加油站每天都有五六萬元進賬,而錢都放在加油站房間的保險櫃內。聽罷,樊某當時就向靳某提議,兩人合夥搶劫這個加油站,但靳某沒有答應。
同年12月18日,樊某再次打來電話,這次,靳某同意配合樊某,並讓樊某當晚就動手,因爲當晚是他值班,而且只有兩名女員工在。隨後,樊某來到加油站踩點,靳某將加油站現金的存放處告訴了樊某,並叮囑樊某大廳內有攝像頭,加油站房後有電閘,來之前要先把電閘拉了,當自己假裝出去查看情況時,樊某便可趁機控制局面實施搶劫。
12月19日凌晨2點半,樊某夥同朱某來到該加油站,按照事先約定,樊某先拉下電閘,隨後與朱某一起闖入加油站,持刀威脅並搶走現金近6萬元,後朱某、靳某各分得贓款1.7萬元。
落網後,靳某在公安機關的幾次供述中,均承認做內應參與搶劫的事實。但在檢察機關提訊時,靳某卻矢口否認自己參與搶劫的事實,稱自己是無辜的,樊某是因與自己有仇,才故意誣陷自己的。但檢察機關運用完整的證據鏈及與靳某並不相識的朱某的證言,最終有力駁斥了靳某的謊言。
累累罪行
去年4月18日凌晨零時許,樊某夥同朱某駕車竄至北辰區吳咀加油站,蒙面持刀搶走現金2519元。
今年4月8日凌晨1時許,樊某等3人駕車竄至北辰區北倉道天成加油站,蒙面持刀搶走現金400餘元。
今年5月某夜,樊某、朱某駕車竄至北辰區柳灘加油站,蒙面持刀準備行搶,但因加油站大門上鎖而未能得逞。
今年7月20日晚11時許,樊某夥同黃某等人駕車竄至紅橋區,盜竊紅色華利汽車一輛。
今年7月26日凌晨3時許,樊某等4人駕車竄至武清區楊村鎮某網吧,將在網吧上網的穆某挾持至北辰區九園公路邊的一條小土路上,持鎬把兒對穆某進行毆打,並搶走金項鍊一條(價值9540元)。
今年8月5日凌晨1時許,樊某等人駕車竄至北辰區津圍公路下殷莊附近的北江加油站,蒙面持刀搶走現金1985元及7張加油卡。
今年8月5日凌晨2時30分許,樊某等人駕車竄至天津商學院附近某飯館門前,搶奪被害人高某戴在脖子上的白金項鍊一條(價值1.3萬餘元)。
今年8月31日晚8時40分許,朱某等人駕車竄至北辰區雙街開發區大轉盤附近,搶奪被害人吳某手中的提包,包內有現金1000餘元及手機一部。
今年9月8日晚10時許,樊某等人駕車竄至河北區工商銀行天泰路分理處,企圖搶劫來自動提款機上取款的行人,至次日凌晨3時許,因無人來取款而未能得逞。隨後,幾人又駕車竄至北辰區吳咀加油站企圖實施搶劫,後見加油站工作人員太多方纔罷手。
今年9月9日凌晨3時許,樊某等人駕車竄至雙街鎮北辰開發區加油站,蒙面持械搶走現金950元及兩桶長城牌機油。
此次搶劫後,加油站員工報警。接報後,北辰分局刑偵四大隊民警經工作,在家樂北辰店附近將樊某等4人抓獲。經樊某交代,警方先後將其同夥王某和靳某抓獲。
加強安全防範是萬變中的不變
辦理本案的檢察官介紹,不法分子之所以屢屢得手,跟部分加油站缺乏基本的安全防範措施有很大關係。作爲一個特殊行業,加油站的安全問題一直就非常突出。加油站點多、面廣、線長,被盜搶案件時常發生,而不法分子作案的手段也在不斷翻新。
“以不變應萬變。”檢察官用這句話提醒各加油站,做好相應的安全防範是預防被盜搶的關鍵:首先,各加油站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使他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出現意外立即報警。其次,各加油站應做好資金安全管理,儘量使用投幣式保險櫃,員工應及時將加油款投入保險櫃,只留取少量找零現金。最後,各加油站還應加強夜間防範工作,有條件的最好配備監控系統,爲員工安全和警方破案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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