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富豪『黑馬』 如今四面楚歌
曾列胡潤中國富豪榜第二位的江蘇太平洋建設集團法定代表人嚴介和,因涉及巨額債務,日前被法院限制進行高消費。此事傳遞的一個直接信號是:不講信用,就別想再過『好日子』。
嚴介和涉及的債務包括銀行擔保貸款和工程材料款,總金額達3200多萬元,其中嚴介和個人債務有160萬餘元。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限制他進行高消費,是因為他在法院啟動執行威懾機制和相關聯動機制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對他的限制包括出國離境、住豪華住宅、坐高檔車以及其他高消費。據報道,法院還在公共場所將『限制高消費令』作了公告,由市民和申請執行人對嚴介和進行監督,如嚴介和不能遵守,法院將視情節依法對其采取罰款、司法拘留等強制性措施。
近年來,商業活動中不講信用現象日趨嚴重,長期拖欠工資、工程款、貸款、借款以及挪用股民資金牟利等行為,給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生產、生活造成極大不便。這些長期欠債不還的人中,有些確實是無力償還,但也有不少人不以欠債為壓力,反而拿別人的錢住豪宅、坐名車、游覽觀光,花天酒地大肆揮霍,不僅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而且給債權人精神上造成嚴重傷害,破壞社會和諧與穩定。
不講誠信現象大量發生,與社會懲戒機制不健全、不講信用者不必付出應有的代價有直接關系。國外早就有限制賴賬者日常消費的做法,但我國長期以來只有依法處置賴賬者資產償還債務一條路,賴賬者稍做手腳,法律及債權人便只能乾瞪眼著急,結果是賴賬現象越來越多。
一個社會要和諧發展,必須獎罰分明。要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商業活動中的信用缺失狀況,就必須建立嚴格的法律懲戒機制,對失信者,在法律上判得他後悔莫及,在經濟上罰得他傾家蕩產,在社會活動上讓他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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