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近日天津市政府批准了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確定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消防工作,緊緊圍繞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戰略,全面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羣衆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種火災隱患,爲創建“平安天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當前和今後的本市消防工作原則和目標是,堅持協調發展,有效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堅持預防爲主,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防火、滅火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爲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到2010年,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與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體系相配套的地方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我市經濟,特別是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同步協調發展,基本形成覆蓋全市的專業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基本達到城鎮消防規劃建設與城市總體發展規劃同步,消防工作社會化水準顯著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抗禦火災的整體能力明顯提高,有效預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進一步加強領導,認真履行政府消防工作職責。市和區縣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十一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增加財政投入,嚴格組織實施。要切實落實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制,建立由市和區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切實加大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公安消防部門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及時將消防安全專項治理以及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報告本級政府並通報相關部門,每季度向安全監管、建設、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通報消防安全形勢,安全監管、建設、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向公安消防部門通報消防監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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