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向記者反映情況
永靖縣鹽鍋峽鎮部分幹部爲挪用移民補助款竟弄虛作假
鎮幹部炮製“民意表”欺上瞞下
今年5月17日,國務院發出了《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的文件(國發200617號)。文件決定對2006年6月30日前因水庫建設搬遷的移民進行爲期20年的後期扶持,我省永靖縣劉家峽庫區搬遷至鹽鍋峽鎮的數千名村民符合國家後期扶持條件。然而,就在移民們翹首等待國家現金直補的時候,鹽鍋峽鎮的部分幹部竟炮製虛假的“民意表”,稱大部分羣衆同意將這些後期扶持資金用於當地的基礎設施建設。近日,這份虛假的“民意表”不僅嚴重傷害了當地移民的心,也引發了一場幹羣衝突,在當地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移民補助被申報用於基礎建設
1967年,爲響應國家建設,原永靖縣白塔鄉的陳家村、朱王村、新源村、方臺村4個村子整體從劉家峽庫區搬遷至鹽鍋峽鎮。39年過去了,辛勤的移民們在這裏重建了他們自己的家園,過着清貧而又平靜的生活。今年5月17日,國務院發出了《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的文件,文件決定,國家將對2006年6月30日前因水庫建設搬遷的移民進行爲期20年的後期扶持,自2006年7月1日起,這些移民每人每年將獲得600元的補助,陳家村等4個村子的4000多名羣衆符合國家補助條件。按規定,後期扶持資金能夠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的應儘量發放到移民個人,用於生產生活補助,也可採取項目扶持的方式統籌使用資金,但項目的確定要經絕大多數移民的同意,嚴禁截留挪用。
文件下發後,永靖縣曾就此組織羣衆進行了宣傳。就在陳家村等村羣衆翹首等待補助資金的時候,一件蹊蹺的事情發生了:今年10月3日,部分移民從有關方面瞭解到,他們等待發放的補助資金已經被鹽鍋峽鎮政府以搞基礎設施建設的名義向永靖縣、臨夏州以及省上的有關部門進行了申報。同時,鹽鍋峽鎮政府給上級申報的材料中,赫然有“絕大多數羣衆同意”內容的“民意表”,上面還有村委會的公章以及村幹部的簽字。對此,羣衆毫不知情,那麼鎮政府上報的這份“民意表”究竟是怎麼來的?當憤怒的羣衆就此向村幹部以及鎮政府討要說法時,竟得到了令他們大吃一驚的真相。
鎮幹部炮製“民意表”欺上瞞下
面對羣衆的質疑,陳家村村委會主任陳仲安矢口否認他在“民意表”上籤過字。陳仲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10月2日下午,鹽鍋峽鎮政府副鎮長陳坤昌(現爲鎮黨委副書記)等鎮幹部找到了他。陳坤昌拿出了一份“永靖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方式確定意見表”,讓陳仲安在“項目扶持”一欄中籤字並加蓋村委會公章。陳仲安表示此事關係到每個移民的利益,沒經過移民同意,他不能簽字。沒過多久,陳坤昌等人找到了陳家村的文書陳聚慶,並拿出了一份簽有“陳仲安”姓名的“民意表”,稱陳仲安已經同意把移民的補助用於項目建設,並讓陳聚慶在“項目扶持”一欄中“陳仲安”的姓名上加蓋村委會的公章。陳坤昌等人在陳家村簽字蓋章後,找到了朱王村村委會主任朱良明。朱良明告訴記者,陳坤昌對他說,這個“民意表”只代表村委會的意見,只是想把資金儘快要下來,起不了大的作用。經不住對方勸說,朱良明及該村文書在“民意表”的“項目扶持”一欄中籤字並蓋章。
之後,陳坤昌等人又找到了新源村黨支部書記朱思章,讓其在“民意表”上籤了字。隨後,朱思章帶着陳坤昌來到了該村文書孔春英的家中,在文書不在的情況下,陳坤昌自己在“民意表”上蓋上了新源村村委會的公章。當晚,陳坤昌又打電話把方臺村黨支部書記王尊禎叫到了鎮政府,讓其在“民意表”上簽字並蓋上村委會公章。
朱良明、朱思章、王尊禎三位村幹部告訴記者,他們之所以糊塗地在“民意表”上簽字蓋章,一方面是自己對事情的嚴重後果估計不足,另一方面是因爲鎮幹部一再要求。
陳仲安否認“民意表”上的簽字是自己所爲,那麼,他的名字是誰簽到了上面?面對移民們的譴責與質疑,陳仲安找到了鹽鍋峽鎮政府。10月22日,鹽鍋峽鎮政府向陳仲安出具了一份加蓋政府公章的“證明”。記者在這份“證明”上看到了這樣的內容:“該項工作(移民後期扶持方式確定意見徵求)時間緊迫,經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指派我鎮黨委副書記陳坤昌同志到各村拿羣衆意見表進行了蓋章。由於陳家村村主任陳仲安沒有對陳家村羣衆意見表簽字蓋章,由鎮黨委副書記陳坤昌替陳仲安簽字蓋了章。鑑於這件事,由鎮黨委書記崔正蒼承擔責任。”
欺上瞞下引發幹羣衝突
鎮幹部炮製虛假“民意表”欺上瞞下的真相被揭開後,當地羣衆一片譁然。10月中旬,陳家村等四個村子的移民幾次召開村民大會,就此事件進行討論。10月19日晚,朱王村在召開村民大會時,因羣衆情緒激動,場面無法控制,村幹部只好將鎮上領導請到了村上。會上,鹽鍋峽鎮鎮長張學文向羣衆作出了書面保證,答應於10月20日前保證向永靖縣收回上報的“民意表”。10月21日、22日,四村羣衆自發前往鹽鍋峽鎮政府,就這一事件討要說法。在此過程中,部分羣衆與鹽鍋峽鎮政府部分幹部發生了衝突,新源村的兩名羣衆受傷住院。
10月23日,記者對此事件進行採訪時,陳家村等四個村子的不符合民意的“民意表”已被羣衆收回。記者在這些“民意表”的最下面都看到了類似這樣的備註:“召開會議徵求羣衆意見,86%的羣衆參會,75%的羣衆同意。”羣衆告訴記者,事發前,他們從來沒有就此召開過專門的村民大會,說大多數人同意將扶持資金用於項目建設根本就是無中生有。他們希望國家的這些扶持資金能真正發到他們的手中,從而改善他們的生產、生活條件。
鎮政府承諾將重徵民意
10月23日下午,鹽鍋峽鎮鎮長張學文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張學文稱,國務院17號文件下發後,他們曾就此進行了調研。由於當時的庫區移民到鹽鍋峽後,分了原來老住戶的土地,對於水庫建設來說,這些老住戶也是做出了一定的犧牲。因此,如果將此次國家下撥的扶持資金全部給移民,當地老住戶肯定不會同意。鎮政府調研後,準備將這些資金用於移民地的基礎設施建設,遂派幹部到村民中瞭解民意。國慶節後,鎮政府已將鎮幹部收集的“民意表”上報永靖縣、臨夏州以及省上的移民部門,等待批准。張學文坦誠地說,由於時間緊迫,陳家村村幹部的簽字蓋章以及四個村“民意表”上“召開會議徵求羣衆意見,86%的羣衆參會,75%的羣衆同意”等內容確實是鎮幹部僞造,但在新源、朱王、方臺三個村的簽字蓋章過程中,鎮幹部並沒有強行要求。事發後,鹽鍋峽鎮政府已將上報至永靖縣的虛假“民意表”要回,並退還給了羣衆。下一步,該鎮將重新對移民進行逐戶徵集意見,然後把正確的民意反映到上級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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