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反貪聯合會第一次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上,中國代表指出,我國反腐敗強調教育、制度、監督並重,三者發揮整體效能,統一於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之中。
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振華說,通過加大思想教育的力度,造成強大的思想教育攻勢,築牢“不願腐敗”的思想道德防線;通過加強預防腐敗的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設,織密“不能腐敗”的制度防線;通過完善多層次的監督體系,構建“不敢腐敗”的監督防線。
他說,追根溯源,權力、動機與機會構成了腐敗行爲的根源。當公職人員手中的權力決定某些稀缺資源的分配時,經營者爲獲得競爭優勢往往以各種利益作誘餌,此時權力就可能變成腐敗的本錢。公職人員作爲腐敗交易的供給方,面對豐厚的物資回報,便會產生強烈的腐敗動機,此時腐敗行爲進入了“臨界”狀態,而制度缺欠、監督乏力等因素又恰好提供了權力尋租的機會,此時腐敗行爲得以順利完成。
他說,中國共產黨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全面勾畫出了一個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齊下防治腐敗的完整體系,標誌着從單純依靠打擊到多管齊下全方位圍剿腐敗的高壓態勢初步形成,我國的反腐工作進入了“體系反腐”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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