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凌晨五時許,部分仍在臺北車站前忠孝西路上的倒扁民眾因違法靜坐遭警方驅離。圖為10日夜11時,忠孝西路上有大批倒扁民眾聚集靜坐,忠孝西路北至臺北車站南為集會的合法區域。
反貪腐倒扁總部25日上午針對『國務機要費』、『阿卿嫂特務加給案』,提出陳水扁夫婦等『總統府』人士『必定起訴』的十大理由,並認為這些案件涉及刑法中公務員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財,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針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日前稱陳水扁夫婦若涉案就下臺,和民進黨關系深厚的總部總指揮施明德表示,『邱義仁不會對老板說大話,除非是確定很保險的』,像『319槍擊案』發生後,邱義仁說『子彈在陳水扁身上』,事後證明子彈在陳水扁的身體和衣服間,『聰明、智慧』的邱義仁現在講這些話,是暗示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已成完偵查報告,交給檢察總長,檢察總長也給上面看過了。
反貪腐倒扁總部提出的十大理由:
1、陳水扁的『機密外交』是違『法』、違『憲』行為任何『機密預算外交情報』工作,受到『國會』『預算額度』和『工作規劃』監督,『國會』可以不知執行細節,但不能項目與經費來源都失控。
2、『國務機要費』供陳水扁訪視政經建設、軍事、犒賞、接待賓客和贈禮之用,有『法』定用途,不得挪用。
3、假借『機密外交』之名,詐領『國務機要費』,中飽私囊。
4、陳水扁坦承對搜集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一事,『事前知情而且親自交辦』,吳淑珍也知情,並協助搜集,吳淑珍更自我坦承,因此陳水扁夫婦確處於『犯罪的核心地位』。
5、陳水扁指派機要專員陳鎮慧介入『總統府』會計部門,但陳鎮慧非主計處掌管派認的會計人員,破壞一條鞭會審人事制度。
6、陳水扁接受陳瑞仁訊問時,已表示放棄『刑事豁免權』。
7、假發票和『機密外交』名目不合,實質金額也不相符,陳水扁夫婦既知情又交辦,『國務機要費』被侵吞明顯,犯罪事實明確。
8、陳水扁辯稱『國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但吳淑珍申報珠寶短缺上千萬元未交代清楚,極可能挪用『國務機要費』購買,掩飾、隱匿自己重大犯罪所得,違反洗錢防制法。
9、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總統府』涉違造文書及貪污明確。
10、阿卿嫂本職為『總統府工友』,領『總統府』薪俸,『國安局』又簽報特勤加給,機關工友到私人住宅服務,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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