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出去打工,房子已經租給別人了
村民給村官打分定工資年薪5000最後卻只拿78元
這是臨江市花山鎮推出的管理措施,不作爲的村主任老薛已外出打工
臨江市花山鎮老三隊村的村主任年薪是5000元,但是去年年末,老三隊村的村主任薛某隻拿到了78元錢。這是怎麼回事?原來,薛某在爲官期間,不爲百姓辦事,老百姓就給他打了很少的分,而這分數最後覈算成了工資。這是當地鎮政府採取的一種新管理措施。
針對爲官不辦事想出對策
2004年7月花山鎮老三隊村評選村主任,薛某通過不正當途徑順利當選,可是時間長了,村民發現薛某不但不兌現對村民的承諾,只爲自己的利益着想。花山鎮政府接到百姓反映後,對薛某進行了調查,“發現此人確實不適合繼續當村主任了。但他是村民海選上來的,鎮政府不能說撤就撤,領導多次談話,希望他能辭職,但他不同意,只有採取措施來讓他爲百姓辦事。於是,我們提出了以測評打分的方式來決定村幹部工資的方法。”花山鎮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劉平認爲,鎮裏的這種做法還是很對的,“當時我們只是針對薛某爲官不辦事的行爲作出的,也只是在一個行政村推行。”
給村委會成員5方面評分
2004年底,這一政策在老三隊村實施了,由鎮政府的工作人員拿着測評表挨家挨戶走,“我們規定年滿18週歲的村民都必須對現有的村幹部進行打分,總分100分,村民打完分後算平均分。”劉平說,他們是對該村委會成員的“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分,在計算出村幹部一年的分數後,再按照分數所佔的百分比給開工資。劉平說,經過這樣的評測,正常年薪應該爲5000元的村主任薛某隻拿到了600元錢。“我們本來的目的是通過這種方法讓他能夠爲村裏多辦事,沒想到他仍不悔改,這樣在2005年底他只得了78元錢的工資,他的評測分數還不到2分。”劉平表示,村主任的任期是3年,明年7月薛某就到期了,到時候百姓一定會把他拿下去的。“如果下屆村委會能爲百姓辦些實事,我們會及時取消這一制度。”
村主任不上班出去打工了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了花山鎮的老三隊村瞭解情況,一名村民說,“老薛家沒有人,他在兩個月前把房子租出去了,帶着媳婦兩個人出去打工了。”
老三隊的村支部副書記徐某說,現在由村委會的另外四名成員負責管理事務。“他已經不來村裏上班很長時間了,出去打工掙錢了,本來由薛主任負責的事務現在由我們四個人分管。”村婦女主任莊某也告訴記者,自從鎮裏在他們村裏實施打分測評以來,他們的工資都是由村民來定的。
村民認爲這種辦法兼有利弊
在對大部分村民的採訪中,大家都認爲這種辦法相對來說還不錯,比較公平、公正,但也有隱患。村民楊某說,通過這種測評,可以看出村官一年的表現,“村民的眼睛好使,乾的事情多就高分,否則就低,這很正常”。同時他也說出了自己的擔心,“如果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意願打分,應該有一個公正的測評——就害怕有些人別有用心,使用其他招術來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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