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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一件讓老百姓最困惑的事,那就是看不明白的樓市、看不懂的房價。去年底,筆者的一個同事在京城某個小區看房,每平方米房價6900元,到了今年三四月份已噌噌漲到7600元,而且仍處於長勢中。有的房價甚至漲了一倍多。她的心裏充滿了憂慮:這麼瘋漲正常嗎?短短一段時間內,消費者手裏的錢就漲了這麼點利息,去年還湊合着能買一套房,今年怎麼半套都買不上了?房子這麼漲,它的成本漲了多少?如果沒漲多少,開發商是不是暴利?因此,要求公開房屋成本,還消費者知情權成了社會關注的焦點。
近年來,各地樓市價格瘋長,一部分是市場需求因素所致,還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房屋建設成本不透明。一些房地產商在開發過程中,要對各級官員進行“攻關”,再把“攻關”費用納入成本,這已是一種潛規則......因此,購房者要求公開房價成本完全是正當的維權,至於說會造成對其商業祕密的侵權,筆者認爲不會,《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規定:“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說,成本是一個共性的問題,什麼材料支出、工資支出、管理費用等等,都大差不差,所不同的是地價,而土地又是掌握在政府手裏,給誰由政府的某些官員說了算,於是,本可以公開的土地價格就變得曖昧不清了。其實開發商都明白,當前的房價大部分已無商業祕密可言,有祕密的一塊“成本”怕的就是公衆監督。
公衆要求公開的恰恰不是市場化的、可以歸結爲“商業祕密”的這塊成本,而是由政府掌握的、可以公開、也應該公開的土地成本。
在我國,部分開發商囤積居奇,投機取巧,嚴重擾亂了房屋市場秩序,因此單靠市場調節是不行的,必須由政府進行宏觀調控,才能解決老百姓住房難的問題。有專家提出,公開房價成本是一項系統工程,它需要多個部門全面和有條理的介入,通過完善監控、公開、懲處等系統環節,方能使公開成本有的放矢。筆者以爲,基於此目的,政府調控的關鍵是儘快形成成本約束機制,通過公開房價成本既給公衆購房以指導和參考,又讓開發商有一個相對合理的利潤率,促使企業在質量上展開良性競爭,還消費者一個真正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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