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七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以銘作關於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草案》的報告。
綜合此間媒體的報道,反洗錢法草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草案、關於修改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草案等三部法律案,有望於三十一日閉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三十日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分別作了反洗錢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法律委員會建議本次常委會通過以上三個法律案。
反洗錢法草案於今年四月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這部法律草案進行了第三次審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草案於今年六月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這部法律草案進行了第三次審議。關於修改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草案是在本次常委會會議上首次審議。此外,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草案,也將提交會議表決。草案一旦通過,死刑覈准權將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根據現行的人民法院組織法,殺人、強姦、搶劫、爆炸以及其它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判處死刑的案件的核準權,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時,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