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房改的黑色幽默
在不久前公佈的北京市“居民熱點關注指數調查”中,住房問題連續兩月位居榜首。中國社科院“中國社會藍皮書”的有關負責人也把“買房貴、上學貴、看病貴”稱作新的民生三大問題。
八年房改之後,安居這一基本民生問題爲何反成爲催生社會不公的和諧隱患?
經濟適用房之殤
1998年7月3日,隨着“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簡稱23號文)的公佈實施,以取消福利分房爲特徵的中國住房制度改革從此拉開大幕。文件的一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核心,就是“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爲主的住房供應體系”。整個23號文特別強調:“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按照23號文新給出的住房供應體系,城市80%以上的家庭應該是由政府向他們供應經濟適用房,而不是開發商搞的商品房。
但就在“十五”計劃才執行到一半、中國市民的住房水平離“初步小康”(人均30平米)還差一大截之時,2003年8月12日,由建設部起草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發[2003]18號,簡稱18號文)出臺了。在這份文件裏,經濟適用房由“住房供應主體”被改爲“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房地產商們對18號文都“按捺不住”興高采烈之情。據報道,在參加了建設部組織的京城的房地產商學習18號文會議後,潘石屹9月3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喜形於色地說了一番意味深長的話:“都是利好消息,只要讀懂了這個通知,房地產開發商都會很高興的。”
根據中國社科院藍皮書報告,1998年至2003年全國商品住房每平方米的價格只增加了343元。而到了全面實施“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18號文的第一年——2004年,每平方米的房價就比上年暴漲了352元。
“走樣”的住房政策
在房改八年後的今天,老百姓不僅很難聽到要把“讓老百姓買得起房”的口號,作爲住房政策的“根本目標和出發點”的基本承諾,而且住房模式和房地產市場實際導向的結果,使中國的高房價和住房問題,成爲公認的城市社會中“最大的民生問題”。
一項本意是要爲民造福的“改革”,在歷經了“八年抗戰”後,竟然成了製造社會不公的“非和諧因素”,這多少有些黑色幽默的意味。那麼,這樣的蛻變和異化的過程,又是怎樣“得逞”的呢?
可以說,數以億計的城市居民從住房要靠“公家買單”到走向市場自己買房,國家和政府提供的以經濟適用住房爲主的城鎮住房供應體系,既是他們接受住房改革的基礎和條件,也是政府推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時對城市居民所作的基本承諾,是新房改的“政策底線”。
但到了2003年,一些地方尊崇“增長就是硬道理”的非科學發展觀,不少書記市長急着想通過擡高房價來提高GDP和爲城市的形象工程增加“資本”。甚至早在18號文件之前,像上海等城市的經濟適用房就已經“失蹤”。2003年發佈的“房改新政”(18號文)在把房地產業作爲“促進消費,擴大內需,拉動投資增長,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的同時,卻在如何做到讓平民百姓買得起房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不見說法。
開發商在房地產市場上是如此強勢,中央對房價和房地產市場一次又一次的調控,在開發商暗中的強力作用下,一次又一次的失控。
住房和糧食一樣,是生存基本而必須的需求,它們一旦在市場上出現較大的供不應求,價格就會暴漲到難以控制的地步。
在最近公佈的“首富排行榜”上,中國的前十名首富除了4人是靠公司海外上市而上榜的以外,其餘6人全是靠房地產而一舉暴富。開發商成了當今中國最強勢的特殊利益集團之一,房市成了一些人拿全民資源、肥自己腰包的“暴富製造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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