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龍電器原董事長顧雛軍(資料圖片)
昨日(11月2日),顧雛軍的辯護律師李貴方表示,由佛山市檢察院對顧雛軍提起的公控,將於本月7日在佛山市中院開庭。在檢方的起訴書中,顧雛軍、張宏等9名科龍電器原高管被指控涉嫌觸犯虛假出資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產罪、職務侵佔罪等四項罪名。
李貴方告訴上海證券報記者,爲了便於開庭,現在顧雛軍已由此前的關押地——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看守所移往佛山市看守所看押。在被記者問及他是否打算爲顧雛軍作無罪辯護時,李貴方稱,具體的辯護策略,現在還沒有最後確定。李表示,他所面對的將是佛山市檢察院5名公訴人組成的團隊。據記者瞭解,該公訴團隊由佛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陟雲領銜。
顧雛軍一案被告被控涉嫌虛假出資額6.6億元,虛增利潤額3.3億元,挪用資金約5億元,職務侵佔4000萬元。
今年10月11日,李貴方拿到了佛山市人民檢察院送達的新的起訴書。該起訴書載明,科龍電器原監事會主席曾俊洪被追加爲被告,該案被告由8人上升至9人。曾俊洪還擔任過廣東科龍配件公司副總經理、深圳科龍採購公司副總經理等職。今年1月,曾俊洪被佛山檢察機關批捕。
同時,檢方還追加了被挪用資金2.28億元。檢方稱,2005年4月,證監會對科龍電器進行調查期間,顧雛軍爲掩蓋其挪用江西科龍資金的犯罪事實,曾數次指使張宏、曾俊洪從江西科龍、深圳科龍採購公司、科龍電器挪用資金,數額總計2.28億元。由此,顧雛軍案涉嫌挪用資金超過7億元,整體涉案資金近18億元。
李貴方認爲,在刑事案件中,將所涉嫌觸犯的罪名涉及金額累加,在量刑上沒有實際意義。因爲不同的罪名,其涉案金額對應的法定刑期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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