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我國金融界不斷髮生高官被曝貪污受賄並被判刑的事件:王雪冰、劉金寶、於大路、朱小華……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銀行業的案件多發生在操作風險領域,內外勾結案件凸現。這是舊體制弊端、當前社會矛盾、社會信用環境以及傳統銀行文化等多種因素相互交織與作用的結果,也是銀行自身管理體制不完善、基本制度執行不力、內控制度不落實和對機構負責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雖然銀行業已發生多起大案,但並不能以此推斷整個銀行業都出了問題,更不能因此動搖推進銀行業改革開放的信心。
張恩照是繼朱小華、王雪冰、劉金寶、於大路之後被判刑的又一位金融界高官。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銀行業的案件多發生在操作風險領域,內外勾結案件凸現。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這是舊體制弊端、當前社會矛盾、社會信用環境以及傳統銀行文化等多種因素相互交織與作用的結果,也是銀行自身管理體制不完善、基本制度執行不力、內控制度不落實和對機構負責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雖然銀行業已發生多起大案,但並不能以此推斷整個銀行業都出了問題,更不能因此動搖推進銀行業改革開放的信心。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曾表示,雖然我國發生了一些金融案件,但對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總體進程不會有大的影響。
國務院2003年底開始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造,其中,加快深化內部改革、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是關鍵,最終使其成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股份制商業銀行。
截至目前,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的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已實施了股份制改造,並先後上市。
中國建設銀行原董事長張恩照一審被判15年
男,1946年12月生,山東莒縣人,復旦大學金融管理專業畢業;
1964年12月在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參加工作;
1984年7月任中國投資銀行上海分行黨組成員、副行長;
1986年1月任中國建設銀行黨組副書記、上海市分行副行長(主持工作);
1987年6月任黨委(黨組)書記、行長;
1999年9月任中國建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00年2月任中國建設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02年1月接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
2004年9月21日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05年3月16日,因個人原因辭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董事長職務;
2005年6月20日,因涉嫌違紀接受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審查。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恩照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張恩照是繼朱小華、王雪冰、劉金寶、於大路之後被判刑的又一位中國金融界高官。
昨日(3日),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恩照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張恩照有期徒刑15年。張恩照本人平靜接受判決,但是否上述尚未作出明確表態。
是否上訴尚未表態
張恩照的辯護律師、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子程向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基本上接受了檢方的指控。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被告人不服判決的上訴期是10天,期間從接受判決書的第二天開始算起。除了被告人外,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本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訴。
至於張恩照是否會提起上訴,高子程律師表示,當日宣判結束後,張便被押回羈所,沒有作明確表態。作爲張的辯護律師,下週高子程會向法院申請會見,充分尊重張恩照本人的意見。
法院承認自首情節
在此前的庭審過程中,高子程律師認爲,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均是張恩照在“雙規”期間主動交代的,應視爲自首情節。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應該從輕或減輕處罰。昨日的法院的判決書接受了此條辯護意見,對張恩照的自首情節進行了認定。
但高子程仍然表示,該案的判決在事實認定上仍有一部分不夠妥當,主要體現在對“張恩照接受的價值265萬元的房屋”一事上。
根據指控,張恩照在上海收受過價值265萬的房屋。但是高子程律師向上海證券報記者說,送這套房屋的行賄人鄒建華與被告是有着20多年交情的老朋友,房子雖然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但是直到案發時,這套房屋的使用權還一直在行賄人手中,而且行賄人把房屋出租給美國人,自己在收取租金,因此這套房屋不應算做受賄物品,張恩照並沒有因此而爲他人謀取利益,因此整個行賄行爲還沒有完成。在理論上,應該視爲“犯罪中止”。
法律專家表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對於犯罪中止,沒有造成損害的,應該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雖然檢察院和法院也承認上述事實,但是並沒有接受律師的辯護意見,而是堅持認爲張恩照構成了受賄罪。”
高律師明確表示,如果張恩照最後決定提起上訴,他還會以此作爲一個理由繼續爲其提供辯護。“這主要是出於兩個方面的考慮,一個是尊重事實,另一個是在理論上可能會減少刑期。”
案發始末
2002年1月接任建行行長、黨委書記的張恩照,在上任即將滿3年的時候,在美國遭遇了一場訴訟。這場訴訟猶如一根導火索,引爆了國內受賄案的驚人內幕。
2004年12月9日,一家名爲Grace & Digi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下稱G&D)的公司起訴其原合作伙伴美國AIS公司不支付佣金,而G&D稱,AIS不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因爲行賄時任建行行長的張恩照,從而以AIS的名義與建行簽訂了新合同,並拋棄了多年的合作伙伴G&D。
儘管此次對張恩照的審判也未涉及遠在美國的這場訴訟。但該次事件卻引發了有關方面對張恩照的關注。
2005年3月10日晚,張恩照突然在北京豐匯園小區家中被公安機關帶走;5月,傳出了張被“雙規”的消息;6月13日,經批准,張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今年1月26日,最高檢察院經偵查終結,指定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據瞭解,該案經中紀委交辦,直接由最高檢察院立案偵查,充分顯示了上級領導對案件的重視程度。
據瞭解,一審時,檢察機關的公訴書共指控張恩照先後受賄19次。其中,2000年至2004年間,張恩照先後11次收受北京山海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益壽坊健體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投資人楊震寰給予的賄賂款,總計美元7.9萬元和港幣5萬元。而張恩照利用職務便利,在中華民族園向建設銀行貸款1.2億元、山海緣公司貸款8000萬元、益壽坊公司貸款4900餘萬元等項目上提供了幫助。
另外,2002年至2005年間,張恩照先後6次收受北京星美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長豐通信股份公司董事長覃輝給予的賄賂款,總計6萬美元、20萬港元、10萬元人民幣。爲此,張恩照在星美傳媒向建設銀行北京分行貸款6億元及貸款抵押擔保的解除事項上提供幫助,另外爲重慶長豐通信的全資子公司成都長豐寬頻公司向建行貸款5000萬元提供了便利。
除此之外,張恩照還收受香港商人鄒建華的賄賂物品:2003年12月收受手錶一塊,價值人民幣1.9萬元;2004年7月收受價值人民幣1.36萬元的按摩椅一臺,位於上海市徐彙區的價值人民幣264.4萬元的房屋一套。
由於鄒建華與張恩照曾爲鄰居,因此,一審中,對於鄒贈送張恩照禮物及房產一事,一直是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但經查明,鄒是張恩照美國案的牽線人,在張恩照的一系列受賄案中起到了穿針引線的作用,因此,法院最終還是認定了該筆款物爲受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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