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公訴書顯示
該案今日(7日)在廣東佛山開庭共9人被起訴
令千萬投資者關注的顧雛軍案今日9點半將在佛山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記者從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和追加起訴書中獲悉,此次檢察機關將對顧雛軍等9人就虛報註冊資本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金罪和職務侵佔罪等4項罪名提起公訴。
據悉,顧雛軍挪用資金和職務侵佔涉案金額高達7.86億元,除挪用揚州亞星6300萬元外,共挪用侵佔科龍電器資金7.23億元。這個數字遠遠高於此前科龍電器向法院提起追償訴訟的5.46億元。公訴書又新暴露出3筆共計4.55億元的挪用資金。
三罪無懸念
本次檢察機關除對顧雛軍、姜寶軍、張宏、劉義忠、張細漢、嚴友鬆、晏果茹、劉科等8人提起公訴外,還對原科龍電器監事會主席曾俊洪提起追加訴訟。這樣,顧雛軍一案的總涉案人數達到9人。
公訴機關對顧雛軍、姜寶軍、張細漢、劉義忠4人提起的虛報註冊資本罪與此前本報的報道基本一致。公訴書稱,2001年5月顧雛軍爲收購科龍電器成立了順德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2億元,其中無形資產入資高達9億元。2002年4月,由於順德格林柯爾註冊資本中無形資產比例超過75%,不符合法律規定,工商部門不予年檢。爲此,顧雛軍指使姜寶軍和張細漢,在順德容桂信用社通過來回倒款的形式,製造了天津廠向順德格林柯爾投資6.6億元的假象,而劉義忠用相關虛假資料騙取了工商部門的變更登記。
而對於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中所列明的事項,與今年7月中國證監會對科龍電器的處罰報告也並無二致,主要是2002年至2004年,顧雛軍指使姜寶軍、嚴友鬆、張宏、晏果茹、劉科等人通過虛假的出庫單和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虛增銷售收入,3年間分別虛增利潤1.2億、0.89億和1.2億。對此,中國證監會已對顧雛軍等人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最高罰款。
2004年4月科龍電器支付給揚州經濟開發區4000萬元預收徵地款,後開發區財政局又以“科技發展獎勵基金”劃轉給揚州格林柯爾4000萬元資金,檢察機關將這筆資金最終以職務侵佔罪提起公訴。
挪用資金劇增
此次最令人大跌眼鏡的地方在於公訴機關認定的7.46億元挪用資金罪。在目前科龍電器已向法院提起追償訴訟的5.06億元挪用資金中,公訴機關並未進行全額認定,僅對其中的3筆共計2.28億元提起公訴,但與此同時,公訴書又新暴露出3筆共計4.55億元的挪用資金。此外,檢察機關還認定顧雛軍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用於歸還格林柯爾系列公司的銀行借款。
新暴露出的3筆挪用資金分別是:2002年7月18日,顧雛軍指使張宏挪用江西科龍9000萬元作爲註冊江西格林柯爾的資本金;2003年8月21日,挪用江西科龍7500萬元,用於償還天津格林柯爾在中國建設銀行的貸款;2003年6月17日,挪用科龍電器2.5億元、江西科龍4000萬元,用於註冊揚州格林柯爾。而上述款項中除第3筆歸還部分外,其餘至今尚未歸還。
而此前科龍電器提起訴訟追償的5.06億元資金中,公訴機關在追加起訴書中僅認定2005年4月期間的3筆共計2.28億元,分別爲:顧雛軍指使張宏、曾俊洪等人挪用江西科龍4080萬元,挪用深圳科龍採購款8960萬元,挪用廣東科龍空調9741萬元。
經記者初步測算,如果將科龍電器提起訴訟追償的資金加上公訴機關提起訴訟的事項兩者合併計算,顧雛軍在入主科龍電器的3年間共涉嫌挪用科龍電器資金9.61億元,再加上職務侵佔的4000萬元,挪用侵佔總金額高達10億元。而這還不包括挪用揚州亞星的6300萬元。
科龍電器是否新增壞賬
此次新暴露出3筆共計4.55億元的資金挪用,對已處在退市邊緣的科龍電器顯然不是一個好消息。公訴書顯示,這3筆資金大部分尚未歸還,此前科龍電器2005年年報中對上述3筆資金也均未顯示,也未見提取相應的壞賬準備。如果不出意外,這些新暴露出的挪用資金顯然可能成爲科龍電器的新增壞賬。
而有分析人士表示,科龍電器2005年年報中曾稱,由於無法對江西科龍的資產狀況進行覈實,因此對江西科龍只是並表處理。而此次新暴露出的3筆挪用資金,大多和江西科龍有關。
對於檢察機關未認定的2.78億挪用資金,科龍電器是否將無法追償?有關法律人士表示,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是不同的,不認定顧雛軍挪用科龍電器的資金,並不意味着顧雛軍可以逃避剩餘的2.78億元債務,公司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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