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林業廳日前批准雞西市可以獵捕100頭野豬的消息一經媒體報道,就掀起輿論的軒然大波。
就在林業部門作出決定的前一天,該省的30名青年環保志願者,在哈爾濱市中央大街開展“保護野生動物,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環保宣傳活動,號召市民“保護野豬,愛護動物”。當天,有近萬名市民簽名倡議“停止獵殺野豬”。
野豬數量增加毀壞農田
“這些年來,我們每年都要獵殺上千頭野豬,今年剛批了兩個市,由於媒體的關注,暫時停批了。”黑龍江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處處長陶金無奈地對記者說。
據介紹,近幾年由於生態環境的恢復和野生動物保護政策的實施,被列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野豬種羣,在黑龍江省境內得到恢復。在2000年野生動物普查時,黑龍江省的野豬數量在1.7~3.6萬頭。由於野豬本身的生物學特性,繁衍速度非常快,每年以百分之十幾的數量增長,現在估計全省野豬的數量在7萬頭左右。
與此同時,野豬的天敵野生東北虎的種羣發展速度卻很慢,導致野豬下山危害人和牲畜、莊稼的事件頻頻發生。據介紹,吉林、黑龍江野外東北虎大概也就10只至12只。
陶處長介紹說,黑龍江省有20多個縣區受到野豬侵害,僅東寧縣受野豬侵害的農田就達5000畝之多。根據這些情況,林業廳每年都給下屬林業部門獵殺野豬的指標,讓他們組織林業工人和獵民獵殺野豬,但是指標就低不就高,也可以不打。
陶處長認爲,這些獵殺有法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章第十一條中規定,爲調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羣數量和結構,經科學論證必須獵捕的,可以申請特許獵捕證。
過度開荒種下的“苦果”
頻繁侵害農田是導致野豬“殺身之禍”的直接原因。
東寧縣道河鎮地營村今年受災比較嚴重。“我們是在淺山區,現在野豬的數量很多,根本不怕人,這邊轟那邊進,前面放鞭炮轟到山頂上,一會又下來。”該村黨支部書記艾新貴說。
據介紹,這些被毀壞的農田大多數是1994年到1996年間開荒的林業地。1994年以前,因爲山比較大,野豬很少下山,而開荒後,山上的緩坡和平地都種上了莊稼。“我們村在1994年到1996年之間,在淺山區森林裏的開荒地就達2000多畝,山變小了,野豬就往山下跑,侵害耕地的情況自然也就多了。”艾支書說。
許多村民也認爲,正是由於前些年開荒太多,現在每年退耕還林的又有限,導致野豬氾濫,靠每年獵殺一些野豬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同樣的事情在不遠的躍進村也時有發生。一位農民反映,該村有5000多畝地,而遭野豬侵害的就達800畝,主要是農民承包的林業開荒的散地,而納稅地受侵害的也就300畝。他說:“開荒的散地一般都是幾畝到幾十畝之間,因爲比較零散,所以根本看不住。野豬是國家保護動物,也不能抓,我們實在沒什麼辦法。”
獵殺能解決根本問題嗎?
農民認爲,退耕還林是解決野豬侵害問題的有效辦法。能不能做到全部退耕還林呢?
黑龍江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處的陶處長說,不是我們不願意退耕還林,而是沒有實施的經費,國家每年退耕還林的計劃是20萬畝,主要用於西部。還林的耕地每畝每年補償1000元,連續8年,這麼多的地要還林,補償的費用就達上千萬元,當地承擔不了這些費用。他說,捕殺野豬也是沒辦法的辦法。
而哈爾濱工業大學學生綠色協會一些參與此次環保活動的學生說,人相對於野豬居強勢,野豬是被動的,人爲什麼不可以退讓一些呢?不是不可以捕殺,但僅僅用捕殺的方法過於簡單,也很不合算,而且他們擔心的是政府一旦允許,可能會導致失控。
一些專家認爲,在野豬侵害農田的事件中,不是野豬侵犯了人的生存空間,而是人侵犯了野豬生活圈。一些地區的野豬猖獗從表面上看是“數量過剩”,實際上是因爲人類“侵佔”了野豬的家園。農民進山毀林、開荒、種地把野豬的棲息地破壞了,無家可歸的野豬進行“報復和反擊”。
也有專家認爲,黑龍江的林業資源對於7萬頭野豬來說,是可以承受的,應在科學的測算數量、環境容納量的同時爲野生動物留下生存空間。在野豬較多的地區,當地政府應結合封山育林、退耕還林政策的實施,或將深山村落整體搬遷,既還給野生動物一個美好家園,又幫助當地農民解決野豬之患。
東北林業大學野生動物資源學院王文副教授分析認爲,野豬的問題不僅是黑龍江環保部門面臨的問題,也是全國野生動物保護共同面臨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如何掌握好“度”,任何一種極端行爲都是不科學的。
王文說,野豬是偏R型物種(即繁殖率很高),首先應該對森林資源對野豬的承載量、每年野豬的數量變化都進行基礎調查,保障數據的可靠性,才能確保制定政策的有效性、長期性、可操作性、科學性,簡單的捕殺或者還林都不可取。
其次,根據物種分佈的金字塔型結構(即幼體數量大,亞成體數量較少,成體數量最少)的特點,對野豬進行活捕,即控制亞成體的性別、數量。對活捕的野豬可以進行人工馴養繁殖,發展野豬養殖產業,這樣既達到對野豬數量的動態控制,又帶動了相關產業發展。
他還建議,在農田保護上,根據我國人力資源相對豐富的特點,採用在農田四周挖壕溝的辦法,使野豬無法進入農田,侵害莊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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