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愛媛縣一家醫院目前深陷震驚全國的“問題腎臟”移植醜聞。據日本共同社7日報道,愛媛縣宇和島德州會醫院醫生萬波古賀誠2004年4月至今,在明知供移植腎臟不合格情況下,依然爲病人植入,兩年多時間內共主刀此類移植手術11次之多。目前,日本政府相關部門正在深入調查此事。
“問題腎臟”
愛媛縣一名現年50歲患者,是“問題腎臟”醜聞牽涉者之一。這名患者在25歲時發現罹患腎臟疾病,2004年病情惡化,請求醫生將腎臟摘除。
身爲泌尿科主任的萬波徵得本人同意後,打算把這名患者摘除下來的腎臟移植給其他有需要的人。之後,萬波爲他實施腎臟摘除手術。
患者在摘除腎臟捐給他人後,也由萬波主刀接受移植手術,植入患者母親捐出的一個腎臟。但腎臟植入後僅1個月就喪失功能。
在此情況下,今年2月萬波只好再爲這名患者做腎臟移植手術,不過植入的卻是從其他病人身上摘除的“問題腎臟”。儘管目前患者腎臟狀況基本良好,但因爲體內植入的是存在健康隱患的“問題腎臟”,需要經常去醫院複查。
院方承認知情
醜聞曝光後,愛媛縣德州會醫院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醫院院長和萬波均在會上露面。
院方承認,對於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間實施的11次移植手術所用腎臟取自病患一事,院方在“某種程度上”知情。但院方辯解:“常人看來,這也許不可原諒。但就這11次移植手術而言,每個手術都很成功。”
據院方介紹,捐獻腎臟的病人中,3名患有輸尿管狹窄疾病,3名患有腎癌,兩名患有動脈瘤,兩名患有良性腫瘤,還有1名有腎臟疾病。
主刀醫生辯解
當被問及腎臟捐獻者是否同意把摘除的腎臟移植給其他人時,院長回答:“我們獲得了3名捐獻者的書面同意書。”
至於是否獲得腎臟接受者書面同意書,萬波雖然承認“沒有”,但認爲自己情有可原:“因爲病情緊急,所以接受者希望能夠儘快接受移植手術。我只是想幫助他們,哪怕是爲他們移入取自病人的腎臟。”
萬波補充說,他曾向接受移植病人詳細說明腎臟捐獻者的年齡和病歷。“我向腎臟接受者及其家人說明了將移入器官的狀況,並告訴他們這些腎臟可能無法正常工作。有些病人即使知道腎臟有隱患,也希望移植。”他說。
萬波的說法得到一位9月剛剛在德州會醫院接受腎臟移植手術的69歲女患者證實。她不僅出席了4日的新聞發佈會,更在會上向萬波致謝。
違規操作
11名腎臟接受者中,除1人與腎臟捐獻者有關係外,其他人均與捐獻者毫無關聯——既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姻親關係,不符合日本移植協會關於活體器官移植的指導意見。
其實,早在這次“問題腎臟”醜聞曝光前,移植協會就建議醫療機構建立道德規範委員會,評估陌生人之間器官移植是否合適,同時還要徵求協會意見。但德州會醫院從未成立這樣一個委員會。
日本厚生勞動省6日宣佈,將深入調查“問題腎臟”移植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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