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涼了以後,乘公交車的人比以前明顯增多,個別帶着寵物上公交車的乘客,給原本和諧的公交車廂添了幾分亂。記者昨天從公交一公司獲悉,近日該公司連續接到乘客的投訴,反映公交車上有人攜帶寵物乘車繼而引發矛盾的問題。甚至有乘客非要爲寵物買車票,認爲買了票寵物就能夠合理合法地乘公交了。
10月份,一輛在終點站的609路公交車裏,突然跑上來一條狼狗,嚇得已經投幣上車的乘客全部逃下車。駕駛員不得不撥打電話報警。幾分鐘後狗的主人才帶走了狼狗,公交車爲此耽誤了運營。幾天前,一位乘客帶着寵物狗乘坐608路公交車,併爲小狗投幣付了乘車費,駕駛員勸說,寵物狗投幣也不能乘公交車,引起該乘客的不滿,竟然要求駕駛員退還車費。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據公交業內人士介紹,按照行業規定,寵物是不能被帶上公共交通工具的。於1991年5月1日生效的地方法規《天津市維護公共交通車輛運營秩序的規定》的第三條八款中明確規定,不得攜帶易碎品、家禽家畜等有礙衛生的物品乘車。做出這樣的規定,主要是出於衛生和安全的考慮,把寵物狗帶上公交車,狗身上的病菌就可能在擁擠的車廂內傳播,並且影響車廂的衛生和安全,特別是在冬季,車窗密閉,細菌更加容易傳播,不但使其他乘客的身體健康受到威脅,也是對別人的不尊重。現在市區線路上,乘客帶狗乘車,給寵物買票、佔座的現象雖然減少,但始終沒有杜絕,特別是郊區線路還是存在這種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