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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無法清楚交代吳淑珍購買的132萬元鑽戒流向,引發質疑。檢方8日表示,除這顆鑽戒外,其它包括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買的《Jaguar圖鑑》、女兒陳幸妤生產前後所買的嬰兒牀護墊,以及女婿趙建銘在三井日本料理享用美食的發票,共89張發票、262萬餘元消費金額,都出現在“國務機要費”覈銷單據中。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檢方並說,仍在調查陳致中等3人是否涉嫌僞證等罪,將來不排除視調查結果,向法院追加起訴3人僞證罪,甚至以“國務機要費”公款私用的實際獲利人,將3人同列貪污共犯。
陳致中等3人應訊時都說受扁珍所託,先代爲宴客或購物饋贈外國來訪高層人士,等扁珍用發票請“國務機要費”後,就退錢給他們。但檢方認爲,3人及扁珍竟都不記得請誰送誰,很難說服法官。
另臺灣“主計長”許璋瑤被問及“機要費、機密費或特別費能否用來買鑽戒送給老婆或丈母孃?”明確回答:“應該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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