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8日提出,實行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任務。在這一過程中要堅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和保護廣大職工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的積極性。
分流安置國有企業富餘人員一直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難點。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曾在全國國有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工作會議上表示:“國企關閉破產工作是這幾年推進得最艱難的一項工作。”
據國資委統計,目前全國國有工商企業擁有職工4300萬,其中中央企業職工約1053萬。從1994年到2004年底,全國共安置關閉破產企業職工667萬人。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196.9萬人。
去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同意全國國有企業關閉破產的四年工作規劃。根據該規劃,從2005年到2008年,將有2000多家國企完成最後的政策性破產,涉及職工366萬人。同時,據國資委初步測算,全國還有200多萬職工擬通過主輔分離政策進行分流安置。
對此,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張卓元日前強調,國有企業要承擔好社會責任,不要把財務效益作爲唯一目標,要處理好利益相關者關係,特別是職工的關係。
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時指出,實行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必須堅持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相結合;堅持加強監管,嚴格產權交易和股權轉讓程序;堅持加強領導,統籌規劃,慎重決策,穩妥推進,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確保企業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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