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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瀋陽1-18爆炸搶劫銀行運鈔車案現場
【核心提示】一審判死
定格在5點55分的手錶,僅剩下前軲轆的自行車,殘缺的屍體,大片的血泊,碎玻璃,依然在發動的運鈔車……昨天中午,在張顯光庭審現場,瀋陽市中級人民9號法庭前方的兩塊大屏幕上,2003年1月18日下午5點多發生在瀋陽市商業銀行遼瀋支行第一儲蓄所門前的一幕被這樣還原。
旁聽人員一下子有些騷動;一個多小時之後,同樣在這個法庭,張顯光被一審判處死刑。
張顯光上訴求早死
100多人聚焦審判區
瀋陽中院的丁仁恕院長坐在第一排旁聽
張顯光說,我沒有能力賠償他們,以死泄他們的恨吧
法庭宣判: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
昨天上午8點43分,張顯光的辯護律師和此案的公訴人入場。
高科技審訊手機全屏蔽
9點,庭審正式開始,與原來公告不同的是,庭審地點不是10號,而是9號法庭。審判長高建國宣佈開庭,全場肅靜,100多人聚焦審判區。
該法庭是法院重點裝備的刑庭之一,設備非常先進,在最前面有兩個大屏幕用來向被告人和旁聽人員演示庭審進程的相關證據;在法官、公訴人、辯護人的面前,都有電腦顯示屏,“上次審張顯光幾個兄弟的時候,用的還是投影儀呢,現在都用電腦了。”一名旁聽了上次開庭審理市民一進現場就這樣表示。
任何人一旦進入庭審現場,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被屏蔽。
中院丁院長坐在第一排
兩名被害出租車司機的親屬作爲民事原告人提出了民事賠償要求。覈對當事人的身份後,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列舉了張顯光9次作案過程;宣讀這5000多字的《起訴書》,檢察官就花了20多分鐘,對於這份起訴書指控的內容,張顯光表示沒有不同意見。
9點半,庭審進入詢問階段。對於被指控的每一起案件,張顯光都做了詳細的描述,除了作案時間需要提醒外,作案過程描述得都很清楚。庭審開始後不久,瀋陽中院的院長丁仁恕一臉凝重地來到庭審現場,坐在第一排旁聽。上午11點,丁院長離開法庭。對與1·18大案有關的兩起案件的詢問在上午11點半開始,這一部分,就用了大約1個小時。
張顯光要求以死泄恨吧
在法庭辯論階段,張顯光的辯護律師認爲張顯光殺害微型麪包車司機的行爲,不能以故意殺人定罪,這些行爲仍屬於搶劫罪;爆炸行爲也是搶劫的手段,應該一併搶劫罪處罰,應歸爲一罪。上午的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1點半,審理結束後法官宣佈休庭,待合議庭合議後宣判。
“我想了很多,我最對不起的就是這些被害人,他們都是平民百姓,他們太無辜了,我沒有能力賠償他們,以死泄他們的恨吧!”當公訴人問張顯光有什麼說的時,張顯光這樣表示。
四罪名並罰一審判死刑
下午2點半,庭審進入宣判階段。
法院認爲張顯光的犯罪行爲導致多人傷亡,搶劫的財物數額巨大,手段十分惡劣,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後果,社會影響極壞,張顯光作爲團伙犯罪的主犯,應該從重處罰。法院因此判決張顯光犯爆炸罪,判處死刑;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犯搶劫罪,判處死刑,沒收個人財產;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
宣判後,張顯光當即表示上訴。“因爲我有悔過表現。而且,我聽說上訴會執行得快一些。”
下午3點,庭審結束。
張顯光落網始末
1965年,張顯光出生在雞西市
1985年,張因綹竊被勞動教養3年
1990年,因故意殺人被雞西警方網上通緝
1991年,開始逃亡生涯,從此隱姓埋名
1999年年底,二弟張顯明、三弟張顯輝在哈爾濱與大哥張顯光會合,預謀搶劫
2000年1月,他們先後持槍搶劫兩起,搶走34萬元現金,之後分頭逃逸
2001年春節前,張顯光與在瀋陽的兩個弟弟會合
2003年1月9日夜,他們將一紅色桑塔納出租車司機殺死,次日8點20分,在瀋陽瀋河區某儲蓄所門前,連開數槍,搶走現金78.5萬元
2003年1月18日10點多,張顯光一夥在“怪坡”搶劫一輛微型麪包車,同夥張亞光將司機打死
同日17點左右,張顯光兄弟幾人在瀋陽市一家銀行搶走197萬元現金,造成3人死亡。隨後,幾名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只有主犯張顯光在逃
2003年5月末,張顯光來到齊市,在一家市場給人搬東西當力工
2006年8月8日,齊齊哈爾市建華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將其抓獲
2006年8月12日晚7點09分,張顯光被押解到瀋陽羈押候審
2006年11月9日下午,張顯光被一審判處死刑,張表示上訴
【庭審外景】騎90分鐘車來聽審
昨天清晨4點鐘,住在於洪區山東堡的曲航林老人從家中出發了。
300多市民起大早
5點30分,曲航林終於到了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門口。他最大的心願就是能夠見證張顯光這個惡魔被宣判死刑的時刻。昨天,有300多名市民像老曲一樣,一大早直奔市法院。
8點25分,一輛車號爲遼AA0931的押解車,在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停留了不到3秒鐘,就飛快地駛進了院中。據前方記者線報,張顯光就在這輛車上。
8點30分,法院的大門緩緩打開,人們被允許進入審判大樓。在一樓入門處,所有的手提包都被法警要求一一放入傳送帶,接受檢測。一位女士的皮包剛剛放入,機器就發出了鳴叫聲,這讓周圍的人們增加了一點緊張感。包中的一把瑞士軍刀,被法警暫時保存。
法官被推到了牆角
趕來聽庭的人,除了瀋陽市工業學院的法律系大學生外,絕大多數都在40歲以上。最遠的一位來自黑龍江省綏化市,他在瀋陽串門時聽說此事,就特地來了。
用來庭審的9號法庭,只能容納100人左右,法院要求市民持旁聽證進入。8點40分,三位法警在在距離9號法庭門口七八米遠的地方設了限制,爲檢查旁聽證做準備。
8點45分,一位法官出來發放旁聽證。瞬間,有百名以上的市民圍了上去,激動的人們甚至將法官拽到了4米外的牆角處。不到1分鐘,法官手中的旁聽證就被搶光了。
“孩子,我4點鐘就從於洪出發了,就合計得早點到這兒,領個旁聽證。能不能讓我進去?”沒有得到旁聽證的曲航林,轉而跟法警說起了“小話”。
人羣不願散去
8點50分,第一批到的5位被害人及家屬坐到了法庭外的調解室中,爲庭審做最後的準備。9點05分,法警開始叫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名人,他們首先走進了法庭,其他取得旁聽證的市民走在了後面。
9點35分,當丁仁恕院長走入法庭時,“張顯光惡事做得太大了,院長都來聽庭了!”人羣中發出了一陣議論聲。
庭審在10點鐘正式開始。沒有得到旁聽證的市民一直等到了10點半才散開。個別的人,一直等到庭審結束才離開。
【庭審遠景】
白色依維柯駛離看守所
清晨6點,位於于洪區造化鎮高力村的市看守所大門緊閉,靜悄悄的院子裏沒有一個人影。
爲了能夠“截獲”前來押解張顯光赴法庭的警車,記者在清晨5點半便守候在看守所門前的停車位上。天色漸漸變得明亮,滿載的農用三輪車不時在身旁的公路上呼嘯而過。將脖子最大限度地縮進大衣領口的三輪車駕駛員噴着滿嘴白霧,對路邊排成一溜兒的採訪車感覺很好奇。
看守所的通勤車依次進入院內,時間已經過了7點。此時,門前已經聚集了3家媒體的新聞採訪車。7點40分,一輛白色依維柯警車出現在公路南端,向看守所方向快速駛來。看守所門前的欄杆適時擡起,警車未作任何停留輕車熟路地駛向監區,轉過兩個彎後,消失在記者的視野裏。按時間推算,這輛牌號爲“遼AA0931警”的重裝警車就應該是張顯光的“專車”。
8點05分,依維柯警車按原路飛馳而出,駕駛員一路左搖右擺穿梭於清晨的車河中,連闖紅燈將一干新聞媒體拋落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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