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保局日前公佈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在接受調查的人羣中,93.31%的羣衆認爲,環境保護應該與經濟建設同步發展,然而卻有高達91.95%的市長(廳局長)認爲加大環保力度會影響經濟發展,僅有6.51%的市長認爲“不會”。這說明,在環境保護和經濟建設的關係上,一些幹部的認識仍然模糊。
爲什麼羣衆的答案會與市長(廳局長)們的答案大相徑庭?用全局意識觀察經濟現象,領導幹部的能力應當更強一些,爲什麼他們會得出這樣的結論?
問題在於在現有的幹部考覈體制下,環境保護仍被認爲是軟指標,而經濟建設特別是財政收入仍是硬指標。因此,這些幹部們不願意從理性上心服口服地承認環境保護的積極作用,而是對環保行動推倒了多少正在生產的煙囪、關了多少個排污超標的工廠、壓了多少個報批的不合格項目,從而影響了多少GDP、減少了多少財政收入數字等等耿耿於懷。一些地方幹部對招商引資過度熱情,竟然把“環境可以污染”當成了“投資環境”。他們所說的“發展”,不過是隻顧眼前不慮長遠、十分狹隘的“數字增長”。
爲什麼廣大羣衆的環保意識與一些領導幹部相比反而更強烈一些?這是因爲日益嚴峻的現實告訴人們:環境污染正在吞噬清潔的空氣,正在侵蝕江海河流,正在製造着環境生態悲劇,正在威脅着我們賴以生息的家園。
從全國的情況看,由環境污染導致羣衆利益受害的事件正在增多,在一些地方已經成爲主要不和諧因素。這應該引起各地政府的高度注意。
近幾年,羣衆的環境權意識也在覺醒,在不少地方涌現出一批自覺保護環境、向污染公害挑戰的“民間環保衛士”。今年,在國家環保總局立法計劃裏,列入了《公衆參與環境保護辦法》,環保行動正由單一部門發動,開始轉向高調支持公衆參與。
面對這些變化,各地領導幹部應當及早轉變思想,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識加強環保的重要性,不能再漠視羣衆的環境權了。要創造條件,幫助羣衆逐步實現環境利用權、環境知情權和環境侵害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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