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箱廣告、傳單廣告、氣球廣告等廣告形式對人們來說都不陌生,如今,天津市街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活體廣告”,昨日,本市幾條商業街上的“活體廣告”人數就超過了50人。
在濱江道步行街上,沿途有很多人或用手舉或用頭頂廣告牌,宣傳各自的商品或推薦各自的商店。貼紙照、大排面、白吉饃等“活體廣告”走不出十幾米就能夠看到。“活體廣告”中,男性從業人員佔了較大比例,但也有少數商家打出美女牌,如河北路與濱江道交口的一家飯店,就是漂亮的老闆娘親自出馬,舉着特色菜品的牌子當街宣傳,引起不少行人注意。
採訪中記者得知,做“活體廣告”的商家雖然店鋪在商業街周圍,但大多經營地點不大顯眼,以往只能等着客人上門,但通過“活體廣告”宣傳,商業街上的客流被引到了商家的店裏,客流的增加自然帶來了生意。“我們這就是沾了商業街的光,沾光也不花錢,何樂而不爲呢!”
你說我說
市民:對“活體廣告”較認可
市民李先生:街頭“活體廣告”的出現帶來強烈的視覺效果,很有特色。
教師吳女士:“活體廣告”既是商家的流動廣告牌,也是顧客的導購指示牌,如果不清楚發佈廣告商家的營業地點、商品種類等,只要一張嘴就可以得到滿意答覆,很方便。
職員劉女士:只要“活體廣告”不纏人,還能接受。
從業者:“活體廣告”很實惠
“活體廣告”從業者楊先生:這樣的方式花錢不多,立竿見影,很實惠。
律師:擔心發展成新“牛皮癬”
對於“活體廣告”一些法律界人士則持有不同的觀點。
“‘活體廣告’也屬於廣告的一種形式,就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按《廣告法》的規定,廣告應當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氣。”針對商業街上出現的越來越多的“活體廣告”是否會對商業街的正常秩序帶來影響,本市穹天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認爲,“活體廣告”出現在客流量較大的商業街,很可能引發擁擠、碰撞等事故。儘管目前尚沒有關於此類事件的報告,但卻不得不防。
另外,張律師表示,如果僅從個人角度看,此舉利用了某些特別的方式吸引了人們的注意力,無可厚非,但他擔心,一旦相關部門對其不加以引導,很有可能發展成城市新“牛皮癬”,並且更難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