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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和平區實驗小學3年級學生小妃給快報打來電話,反映衛津路兩側的幾十個廣告燈箱上都有錯別字。小妃認爲,這麼多的錯別字很影響市容,應該立即更正。
在衛津路兩側,記者看到了50多個這種三面立體廣告燈箱,燈箱上是某大企業的目標宣傳廣告——“作中國人民喜愛的企業,貢獻於中國社會的企業”。指着“作中國人民喜愛的企業”中的“作”字,小妃認真地說,“作”字寫錯了,應該是“做”。小妃表示,她已經問過語文老師,老師說,作爲動詞當作充當和成爲意思講的“做中國人民喜愛的企業”中的“做”不應被寫成“作”。
通過查詢《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作爲動詞的“做”字,確實應該用在“做個好孩子”“做一個好企業”等語句中,而另一個“作”字的解釋爲勞作、當作、創作等,如作息、作報告、作畫等。
另外,通過查詢該大企業的網站,記者發現,其網站上所有提到該企業目標的文章裏,“做中國人民喜愛的企業,貢獻於中國社會的企業”中的“做”字都沒有寫錯。
企業:感謝小朋友 一定改過來
對此,該企業總部表示,他們會立即派人到衛津路查看,確定錯誤後會第一時間更正。“非常感謝這位小朋友的認真和熱心,我們一定會迅速更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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