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財政部制定了啓動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的計劃,爲加快天津市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市教委出臺了《關於印發天津市示範性高職高專院校遴選方案(試行)的通知》。在“十一五”期間,本市要在高職高專院校中遴選出10所市級示範校。高職高專示範校的專業要有穩定的校外實訓基地,還可以面向社會(企業)開展非學歷的短期職業技能培訓和崗位培訓等。
據悉,《天津市示範性高職高專院校遴選標準》規定了9項能充分體現高等職業教育特點的遴選標準,比如專業設置應與相關行(企)業的現實需要和發展趨勢相適應;開展2年制試點並實施學分制;能承擔非學歷的短期職業技能培訓和崗位培訓任務;學生在校內參加實踐訓練的設施要與用人單位的生產實現零距離對接等。另外,示範性高職高專院校的畢業生在近3年裏,雙證書平均獲得率要超過90%,還得有一定比例的畢業生獲得高技能人才職業證書、高級工或技師等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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