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校內外的安全一直系着家長老師的心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16日表示,所有的中小學校都必須要購買校方責任險。如果學生在學校遇到事故,最多可獲賠30萬元,而這筆索賠不由學校而由保險公司支付。
記者從保險公司瞭解到,校方責任險由學校投入,學生不用支付任何費用。學生在學校內發生意外事故,如學校安排學生集體活動時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食堂中毒事件等,
如果意外事故是由於校方責任造成的,其賠償責任將由保險公司承擔。但是,學生的故意行爲,比如學校活動已經結束,學生自傷、自殺,學生在學校參與打架、鬥毆、吸毒等違法行爲,自然災害、戰爭等造成的傷害不在理賠範圍。學生在自行上、下學途中和放假期間發生的非學校組織的活動也不在理賠範圍內。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重慶等很多省市的學校已經率先上了校方責任險,有一些省市校方責任險的保費直接由政府買單,不同省市的賠付金額並不相同。教育部要求,所有公辦的幼兒園、中小學都應該購買此項保險。
新聞鏈接:高校企業禁止冠用校名
高校領導不能在校辦企業兼職,高校企業不能冠用校名。16日,教育部召開會議要求,各高校要組織力量認真做好清產覈資、組建高校資產公司、全資企業改制、規範高校和高校企業的投資行爲和經營活動、整頓校內二級機構辦企業和開展經營性活動。推動高校儘快建立規範有序的產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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