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獨的“80後”很難“湊合”,由生活瑣事引發的“婚姻死亡”現象越來越多
前不久,在法官主持下,26歲的楊勇和25歲的林曼平靜地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了字,結束了他們5個多月的婚姻生活。
讓人感到措手不及的是,“80後”剛剛步入適婚年齡沒幾年,離婚故事就開始陸續上演。近日,一項由北京市西城區法院便民法庭法官完成的調查報告顯示,從今年1月到現在,該法院處理的500多件無爭議離婚案件中,約有5%涉及“80後”。
據介紹,“80後”離婚案件全部是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我們發現,雙方當事人都是平平靜靜地結伴而來,其中一些人的舉止還很親密。”法官告訴記者,“相對現在離婚案件中因家庭財產糾紛而引起的爭執,他們的目的單純許多——雙方以彼此是否適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爲最基本的準則,合,則生活在一起,不合,則毫不猶豫分開。”
“離婚對他們來說太簡單了。”這位法官感嘆。
記者注意到,調查涉及的“80後”離婚案件中,90%的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並且有一個共同特點:當事人結婚時間短,戀愛時間長——有一半的夫妻戀愛時間超過1年,最長的甚至經歷了4年的“愛情長跑”;但同時,他們的婚姻最短的只有4個月,最長的也只有兩年。
但是,主持這項調查的法官並不認同“‘80後’對待婚姻很輕率”的這種說法。“至少在我處理的這些案件中,雙方都是經過慎重考慮纔來法院的,可能是他們受教育的程度比較高(70%都有大專以上學歷),能夠比較理智地處理婚姻問題。”
爲什麼長時間戀愛都能彼此適應,一旦共同生活便水火不相容了呢?
調查發現,“獨”是最根本的原因——一方面性格相當獨立,另一方面獨立生活能力又相當差。結婚之後,雙方真正生活在一起,互諒互讓、互相包容就成爲最重要的相處之道。然而,一個家庭忽然出現了兩個“核心”,爲生活瑣事發生爭執,互不相讓的情況就會時有發生,甚至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的破裂。
“你知道嗎,結婚後,我的生活整個都變了!談戀愛時我們倆不是在外面吃就是到父母家吃,他也沒說什麼,可結婚以後卻總數落我不做飯。每天一到吃飯的時候,我們就開始吵架,真是沒意思透了!”23歲的陳琪在MSN上向記者這樣解釋自己半個月前離婚的原因。
“我在家的時候,爸媽從來沒讓我做過一頓飯,洗碗刷鍋什麼的也都不讓我幹。剛結婚那會兒,何剛(陳琪的老公)在我爸我媽面前信誓旦旦地說:‘二老放心,陳琪嫁到我們家,我養活她,我決不讓她受一點委屈!’可實際上呢?”陳琪接着說,“我一直想做一個好兒媳的,那天在他家,我還主動幫婆婆做飯。婆婆讓我先把麪粉和好,可我沒做過這個,就問她麪粉舀幾勺、水放多少。婆婆說:‘和麪都不會,將來怎麼照顧我兒子!’我一聽,火‘騰’地就上來了,心想:我又不是保姆,憑什麼要照顧你兒子。”
沒多久,婆婆退休了,更是三天兩頭往陳琪家跑,照顧兒子。“就這麼着,我們結婚不到一個月,他媽沒事就來我們家,不是教我這個,就是教我那個。在婆婆面前,我顯得什麼都不會,何剛也開始覺得我笨得要死。”
陳琪說,最終導致他們做出離婚決定的,是她炒菜時把土豆燒焦了。“何剛一下就把鍋掀翻了,搖着我的肩膀說:‘你就不能孝順點,讓我媽少操點心嗎?我怎麼當初找了你這樣又懶又蠢的女人!’我氣瘋了,把碗、碟全部摔到地上,哭着喊着:‘你媽能幹!你去跟你媽過一輩子吧!’”
“離婚了也覺得挺可惜,畢竟大家都曾經付出了真感情,但雙方並不覺得草率,因爲兩人在一起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了。”現在回想起來,陳琪對離婚並不後悔。
本次調查也發現,很多“閃離”的“80後”都多多少少地依賴父母生活——結婚以後沒有獨立住房,雙方與其中一方父母共同居住,一方不能與另一方長輩和諧相處等等。父母經常認爲他們還是孩子,過多地參與到他們的婚姻生活中,這往往成爲小兩口吵架的導火索。
小林兩年的婚姻生活在去年結束了,婚後柴米油鹽、鍋碗瓢盆的生活與戀愛中一點兒也不一樣。“我決定離婚時,一些朋友勸我慎重考慮,說有過婚史的女人身價大跌。但我覺得時代不同了,女人不必再有‘從一而終’的心理包袱,與其在不滿意的婚姻中沉默,不如在離婚中尋求一種解脫。”
齊大媽在東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門口經營一家文印店,不少離婚協議都是在她的店裏打印的。協議上有夫妻雙方的出生年月、登記結婚的時間等等,她親眼見證了許多“80後”婚姻的步履匆匆。“現在的年輕人,喜歡我行我素。我覺得,許多來離婚的年輕夫妻其實並沒什麼大不了的事,無非就是些生活中的小摩擦。換了我們,哪會想離就離呢?”她感嘆說。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認爲,獨生子女往往比較任性,生活中比較以自我爲中心,習慣了別人圍着自己轉。與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相比,“80後”在婚姻生活中忍讓性、寬容度都不夠,這導致了他們的婚姻穩定性下降。同時,隨着時代的發展,這一代人對婚姻感情質量的要求更高了。對平淡生活的不滿,使得他們不願意“湊合”,一些由生活瑣事引發的“婚姻死亡”現象就越來越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