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津的職業打假人林楓從西安的商場裏揪出一車車假貨的時候,我們願意爲孤膽英雄的正義之舉拍手叫好。因此,當林楓涉嫌敲詐被刑拘的消息傳來時,那是一種近乎扼腕嘆息的痛心(11月19日《華商報》)。
林楓承認他收取了錢財,這的確違背了民衆的集體期待。最早的職業打假人王海之所以曾紅極一時,是因爲其出現令不法廠商心驚膽戰,令我等小民在假貨叢生的時代,感到幾絲解氣。打假行爲的背後,存在着民意期待積聚的正義力量,正因爲其佔領着如此道德高地,才換取了生存的輿論空間。因此,利用打假謀取個人利益的事情接連發生,無異於羞辱民衆的感情,這種打假行爲也喪失了正義的基礎。
縱觀這些年出來的職業打假人,他們並沒有太多超越常人的“火眼金睛”,也沒有太高明的檢驗設備,但他們走到哪裏都能“風風光光”,這說明什麼?說明很多商場裏的假貨是明睜眼露地存在,不需要非常專業的技能就能夠分辨出來,那麼,正常的檢查監管渠道在哪裏?
我們期待職業打假人“全心全意爲消費者服務”,不拿廠商的“一針一線”,我們是否高估了這些人的道德水準?這些人的收入從哪裏來?權益如何保護?都存在不可預期的盲點。與其讓這些人可以魚龍混雜地存在,不如更好地在服務民衆這個角度上,從制度上爲其找一個“出口”。比如加強與其信息合作,對其揪出來的假貨像公安懸賞舉報人那樣適當地獎勵,以此來擴展打假監管的運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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