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西安當地媒體傳來一條消息:天津市著名職業打假人林楓在西安進行打假活動時,因收取商家4000元“獎勵”而“涉嫌敲詐”,於11月18日被西安警方依法刑拘,現羈押在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看守所。林楓的家人現已抵達西安,但目前還未能見到林楓。
這起打假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爲探究真相,記者分別對林楓的朋友、家人以及當地警方進行了採訪。
朋友:4000元是店方給的獎勵
西安職業打假人孫安民是林楓的朋友,據他介紹,林楓是11月11日到的西安,12日到怡康大藥房一家分店買藥,然後又到其他商家打假,從12日到16日,幾天裏連續“打”了六家商家。
“12日那天,林楓在怡康大藥房一家分店花198元買了一盒鹿鞭回春膠囊,並索取了發票。13日,林楓聯繫當地工商和藥監執法部門開始打假,執法部門當時又查處了好幾種有問題的產品。查處後我們和執法人員一起走出藥店,沒想到,怡康大藥房總店的金經理和質檢部的雷經理又把林楓叫了進去,林楓便給該藥店提了許多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對方也肯定了這些建議和其打假行爲,並與林楓協商,給予他4000元獎勵,還寫了‘產品質量保證書’。林楓則寫了收條。”
孫安民告訴記者,“產品質量保證書”的內容爲:關於林楓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店方願自查自檢,以後一定會合法經營,加強管理,保證消費者的用藥安全。保證人×××,時間爲2006年11月13日。收條的內容爲:因林楓爲怡康藥業提出許多合理化建議,並給予日常監督,怡康藥業自願獎勵林楓肆仟元整。出款人金××,收款人林楓。
“隨後,店方要走了我們購藥時的所有票據,但我對發票拍了照,目前照片就在我手上。”據孫安民介紹,17日下午,有人舉報稱林楓“涉嫌敲詐”,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桃園路派出所對林楓進行了傳喚,然後把他移交給蓮湖分局棗園派出所進行調查。18日,林楓被刑拘。
妻子:我會爲他請最好的律師
據林楓妻子介紹,她從孫安民處得知丈夫被刑拘後感到很震驚,立即與林楓的母親、弟弟乘飛機趕往西安。昨天下午,林楓妻子一行在孫安民的陪同下來到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看守所探望林楓,但沒有見到林楓本人,只能將一些衣物、食品委託看守所轉交。
記者昨天撥打林楓的手機,電話那頭卻是林楓妻子接聽的,她說:“手機是送衣服時從看守所拿出來的,林楓現在無法與外界聯繫,我們也見不到他,他現在的情況我不清楚,但我想他現在肯定很無助。我相信法律,我會爲他請一個最好的律師。”
對於林楓打假,林楓妻子表示她一直都很擔憂。“我以前勸他不要打假,就怕有人會報復。雖然他本人沒有遇到過恐嚇,但我總在網上看到其他職業打假人被報復的事情,我時常爲此提心吊膽,而他卻說,現在市場上假貨這麼猖獗,沒有人出頭怎麼行?他的爲人我最清楚,他是言出必行的。”林楓妻子說,林楓此次到西安是“旅遊打假”,主要是想淨化市場,根本就沒有敲詐商家的意思,但結果發展成這樣,她根本沒有想到。
警方:林楓被刑拘一事屬實
記者昨天下午與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棗園派出所取得了聯繫,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接到記者的採訪電話後表示,他昨天剛上班,不清楚林楓被刑拘一事。記者提出想聯繫派出所領導和相關辦案人員,該民警表示,領導和辦案人員都不在所裏,無法聯繫,建議記者向蓮湖分局瞭解情況。
隨後,記者撥通了蓮湖分局的電話,一位民警告訴記者,具體情況還應向棗園派出所瞭解,並告訴記者棗園派出所的另一個電話。當記者撥通這個電話提出採訪時,接聽電話的民警說,具體情況他也不太清楚,但林楓被刑拘一事屬實。記者問他還有沒有其他直接、間接證據,該民警表示他沒有參與此案,不瞭解辦案情況。
商家:是我們向警方報的案
隨後,記者又連線了怡康大藥房的有關負責人蘭經理。蘭經理稱,的確是他們向警方報的案,但對於林楓打假的過程,他不願過多透露。
記者問道:“你們當地有關媒體報道稱,林楓曾對你們說:‘藥監、工商、記者都是我叫來的,我說不曝光就不曝光了,搞你們這家零售單位沒意思,搞個大企業一次就掙10萬元,你們這兒至少要給5000元至1萬元。’這句話是真的嗎?”對此蘭經理回答道:“當然是真的,林楓就是這麼對我們說的,出於對企業形象的保護,我們答應了林楓的要求,經討價還價,最終以4000元成交,林楓也保證絕對不會有新聞媒體對我們單位進行曝光。”
律師分析
單憑收條不能判定敲詐
對於林楓一案,本市金諾律師事務所的潘今宜律師表示,法律講究證據,林楓一案的定案關鍵就在於林楓是否真的說過那些話,商家有無事實證據和證人證言。如果的確有證據證明林楓說過那些話,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若敲詐罪名成立,單就目前已曝光收取4000元金額的情節,林楓將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林楓說過那些話,單憑林楓寫的收條是不能判定敲詐的。”
本市擊水律師事務所的潘強律師則表示,職業打假人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打假手段和目的的合法性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判定。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經營者有欺詐行爲的可判雙倍賠償,但如果藉此“敲詐”商家使自己獲利,則是違法。
據瞭解,以上兩位律師均表示願意代理此案。
商家看法
作爲本市職業打假第一人,林楓曾對本市多家商家進行打假。對於林楓此次在西安被刑拘,本市一些商家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林楓打假是爲了名利雙收
本市某超市負責人表示,打擊假冒商品是工商、衛生等職能部門的事,林楓以一個普通市民的身份打假,本身就是爲了名利雙收。
歡迎職業打假人進行監督
本市某藥店負責人表示,市場上的假冒商品光靠職能部門打擊是不行的,要靠全社會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商家要自律,嚴把商品質量關。沒有了假冒商品,所謂的職業打假人也就不存在了。我們歡迎職業打假人對我們進行監督,提出合理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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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天津市人,1997年他購買藥品受騙,從此走上了艱難的打假路程。幾年來,他配合工商、衛生等職能部門打擊了很多不法商販和造假窩點,打官司成了家常便飯,打假經歷先後被電視、報紙等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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