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齊河縣“假簽字真調動”事件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人事制度的軟肋。縣委書記簽字本來是正常人事制度中的一個環節,然而這個環節一旦被人爲地放大,就可能高於制度
靠僞造縣委書記簽字,一個農民把30多名羣衆調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聚斂百萬贓款。“假簽字”怎就辦成了“真調動”?
“6萬元能買個民政局編制”
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人事局向記者介紹了事件的起因。10月16日,縣領導聽到社會上傳言說“有領導簽字安排人員”後找到縣人事局瞭解情況,經覈實認定,從領導簽字到印章都是僞造的。經查,有人拿着假冒縣領導簽字並蓋章的信函到人事局辦理調動手續,而且全是事業編制。隨後,縣委責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齊河縣農民時國祺涉嫌詐騙,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通過時國祺調入事業單位的這些人已被清退。11月14日,記者見到了部分被清退人員。一名中年男子說,他的妻子本來在縣城一家藥廠上班,月工資只有四五百元。“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時國祺,他表示可以把我妻子辦進機關。我開始不相信,但一打聽,確實有人被他辦進了機關,而且已經上班了。後來,我給他6萬元,他負責找縣委書記簽字。”
“開始想進財政局,由於沒有會計證辦不了,後來就說要進民政局,又重新寫了一份申請給時國祺。一個月後,時國祺把簽有縣委書記名字的申請書給我,讓我自己去辦手續。”他說。
“都知道機關事業單位是鐵飯碗,工作輕鬆,條件又好,我妻子雖然還沒上班,但核發的工資有800多元,比在工廠時翻了一番。要不然,我們爲什麼會花這麼多錢辦這件事?”他說,爲了調進機關事業單位,他們拿不出6萬元,還借了債,現在妻子又沒有了工作,生活雪上加霜。
另一名被清退人員是中專學歷,花4萬元通過時國祺進了交通局。
被清退者只是後悔找錯了人
能把33個人調進行政事業單位,時國祺何許人?據瞭解,時國祺家在齊河縣表白寺鎮,平時收點糧食,也乾點雜活。從去年底開始,他說自己有個親戚在縣裏當領導,可以辦調動。後來,他靠給人辦工作調動富起來,在縣城買了房、買了車,還把自己辦進了審計局,把媳婦辦進了勞動局。
據記者調查,有的一家有幾個人同時找到時國祺,花錢進了行政事業單位。一位被清退人員對記者說,“我們家和時國祺是鄰居,去年底,我們一家人想給侄女調動工作,時國祺說他有個親戚在縣裏當領導。我們給他2萬元,他果然把我侄女辦進了機關事業單位。看他能辦成事,我又先後花3萬元和4萬元,讓他把我和兒子分別辦進了機關事業單位。”
據瞭解,此次被清退的33人,涉及勞動局、民政局、審計局、交通局、計生局、財政局等部門,其中計生局清退了4人,交通局清退了5人。
“要進好單位還能不花錢嗎?”記者採訪發現,他們對花錢辦工作調動感覺很正常,對採取這種不正當手段並不感到後悔,而是後悔找錯了人。據他們說,因爲時國祺“東窗事發”,所以他們纔會被清退,應該找更可靠的人。
假簽字爲何一路綠燈?
據齊河縣人事局介紹,行政事業單位進人有嚴格規定,要縣編委會集體研究,並且通過公開考選的方式選拔人員。但記者調查發現,這33人當中有的學歷較低,有的是社會閒散人員,明顯不符合錄用條件。在他們被錄用的過程中,並沒有按照程序辦事。
一名被清退人員說:“我拿着寫有縣委書記名字的申請到勞動局、人事局辦手續,一路暢通無阻。人事局局長李振海看到書記簽字,一句話也沒問,就讓我到編辦辦理手續,填寫新增人員編制卡,又到工資福利科覈算工資,然後到民政局報到。”
另一名年輕的被清退人員對記者說,他給時國祺6萬元,兩個星期後拿到了簽字。拿着這個簽字,手續辦得很順利,很快就上班了。“如果知道這個簽字是假的,我們都不會這麼幹。”他說。
記者找到了爲他們辦理調動手續的縣人事局局長李振海,他這樣回答記者提問:
記者:這30多個人經過考選了嗎?
李振海:沒經過考選。
記者:沒經過考選爲什麼能進來?
李振海:當時誤認爲是領導人簽字蓋章了。
記者:有領導人的簽字,就可以不經過考試進入行政事業單位?
李振海:當時誤認爲是領導人簽字了。就是這麼個情況。
縣委副書記趙常祥說,這件事主要是管理上有漏洞,職能部門把關不嚴,已經責成人事部門寫檢查,等候處理。
李振海一再對記者說:“縣委書記從來沒有簽過字,這件事都是我把關不嚴造成的,責任全在我。”
齊河縣縣長:不存在領導簽字進人的問題
齊河縣縣長劉建國介紹,除市裏統一考選公務員,齊河縣鄉黨政羣機關一直沒有新進人員;對行政事業單位急需的人員,始終堅持由縣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並通過公開考選的方式選拔人員。在事業單位進人的問題上按照規定程序辦理,不存在領導簽字進人的問題。
他說,縣委發現這件事以後,爲把損失降到最低,形成以下意見:將33名當事人全部清退回原單位;千方百計追繳贓款贓物,並將追繳的贓款贓物退還當事人;從重從快嚴懲犯罪分子;認真反思在人事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查找管理漏洞;責成縣人事局深刻檢查,聽候處理;嚴肅人事編制工作紀律,凍結所有人事編制。
山東省社科院研究員魯仁認爲,齊河縣“假簽字真調動”事件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人事制度的軟肋。縣委書記簽字本來是正常人事制度中的一個環節,然而這個環節一旦被人爲地放大,就可能高於制度。“騙子就是鑽了這個空子。”
魯仁認爲,要把住進人關,必須首先讓制度剛性化。進人前要先公示招錄崗位和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增加行政事業單位考錄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堅持逢進必考的原則,如果誰違反了進人制度的規定,就追究誰的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讓“一把手”的權力與其他環節相互監督和制約,推行編制法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