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政府定價遇到了三大難題,我們準備出臺《政府定價條例》,目前正在做前期準備工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近日表示。
曹長慶在全國物價局長座談會上說,目前,對壟斷行業產品的成本監審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法律依據不足,或者法律層次偏低,嚴重影響了政府定價的科學性,制約了政府價格監管的效力。
“過去我們往往是今天發調價文件,明天就執行,經營者和消費者完全是被動地接受。”曹長慶指出,定價程序不夠科學完備,與政務公開和民主決策的要求有差距。
曹長慶同時指出,定價聽證制度存在缺陷。價格聽證制度現在成了社會議論的焦點,必須進一步加以完善。
根據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測算,2005年,在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政府定價比重爲2.7%;在生產資料銷售總額中,政府定價比重爲5.9%;在農副產品收購總額中,政府定價比重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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