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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召開的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省政府法制辦負責人透露,今年以來,我省對行政執法依據進行了徹底梳理: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其負責執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統一的標準,逐項列出行政執法職權,省政府法制辦進行審覈把關後向社會公佈。截至目前,全省省直69個行政執法主體的行政執法依據已全部梳理、審覈確認完畢,55個行政執法主體的行政執法依據已向社會公佈。
我省此次梳理行政執法依據,涉及1800餘部法律、法規和規章,梳理出省直部門行政執法職權5700餘項,徹底盤清了行政執法職權“家底”,理清了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清單”。與此同時,還及時開展了行政執法職權分解工作。按照“先試點,再推開”的原則,省氣象局、省糧食局、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部門已按照要求完成行政執法職權分解工作,將職權和責任到崗到人。其他省直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職權分解工作也在逐步開展。
政府公佈各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清單”,很好地解決了權力邊界不明的問題。它讓行政執法部門明白自己究竟有哪些執法權力,很大程度上消除了那種對有利可圖的執法爭着去做、無利可圖的執法相互推諉的現象。
執法“權力清單”的公佈,也方便了公民辦事,什麼問題找哪個部門變得容易起來。同時還能幫助羣衆更好地對政府實行監督,從而促使執法部門更加慎重地對待和使用手中的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