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爲解決輔導員隊伍在數量結構、職責定位、工作機制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天津市教衛工委、市教委根據教育部24號令的有關規定,聯合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今後本市各高校將建立起專業化、相對穩定的輔導員隊伍,要給專職輔導員設置崗位編制,按照1:200的師生比例設置輔導員崗位。
選聘高校輔導員有嚴格的標準,要求有端正的品行和奉獻精神,要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負責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輔導員一般要從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和優秀博士生中選聘。在選聘程序上,將採取組織推薦和校內外公開招聘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專職輔導員候選人實行面試、筆試、公示制度,兼職輔導員的聘任也要聽取師生的意見。有條件的高等學校。今後本市高校要給專職輔導員設置崗位編制,按照1:200的師生比例設置輔導員崗位。另外,高校還將配備一定數量的兼職輔導員,主要承擔學生日常事務管理。兼職輔導員將從專家、教授和中青年教師或勞動模範、退休教授、幹部中選聘。
今後,本市高校將對輔導員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准入制,高校輔導員將接受崗前培訓、日常培訓和骨幹培訓等多種培訓。輔導員每兩年至少參加一次校外考察或實踐活動。
爲使高校輔導員能有職業化、專家化的發展,本市高校將設立輔導員職務晉升崗位,爲業績能力突出的輔導員提供相應的職務發展空間;專職專業型輔導員還可評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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