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出版報》報道,就卡拉OK收費問題,一些著名歌手、音樂人近日談了自己的看法。
央視音樂總監李海鷹:收費是時代的進步
中國音像協會發起的卡拉OK維權聯合行動,被著名音樂人李海鷹評價爲“一次劃時代的進步”。他說:“營業性的卡拉OK大概是在1988年、1989年左右開始興起的,到現在已經快20年的時間了,現在開始收費已經很晚了。我們並不指着這個行動能夠給我們帶來多少收益,但是希望能夠增強人們的版權意識。這對拯救中國的唱片產業、音樂產業,甚至對文化的復興都是極其重要的。”“從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古人是沒有版權意識的。那時候作詞、寫詩的人多數都是當官的,靠俸祿生活。對於詩詞他們希望能夠廣泛傳播,沒有版權的概念。但是現在我們應該樹立起這個概念。”侵權問題嚴重最直接的體現就是音樂創作人的生存狀況。李海鷹表示,在多年的音樂生涯裏,幾乎沒有收到什麼版權費。他說:“要說沒有也不對,還是有的,一點點,用我的歌出磁帶給十幾塊什麼的。這些年要光寫歌我早就餓死了。很多的收入是來自給電影、電視配樂,幫別人制作唱片什麼的。”“如果我靠版權收入生活,甚至都買不起一架鋼琴”。李海鷹認爲卡拉OK維權聯合行動的意義遠遠大於收費本身,因爲這是一個改變觀念的過程,是時代的進步。
著名歌手劉歡:20年只收到90元版稅
日前,劉歡作爲創作者和表演者,在由中國音像協會主辦,北京天語同聲、深圳中音等數家相關單位發起的題爲“向世界知識產權日致敬”的卡拉OK維權聯合行動新聞發佈會上說:“我做音樂20年了,至今爲止,因爲卡拉OK我收到了惟一的一筆費用只有90元錢。而且還是通過朋友九轉八彎纔拿到的,還不知是哪家付的。我想是不是從今天開始把這種情況改變一下,如今卡拉OK的形勢非常好,在從業者得到的利益裏,是不是應該有一些付給音樂家們的錢呢?如果靠我20年來惟一收到的90塊錢活着,音樂家早就餓死了,這個行業還能存在下去嗎?”“我們也有市場,保護不好,首先掐死的是自己。卡拉OK維權聯合行動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希望能促使國內音樂事業得到保護,良性發展。”
著名音樂人畢曉世:創作人應得到公正待遇
著名音樂人畢曉世認爲,從自己音樂作品版權方面收到的費用只能用可憐來形容。“在國外一些版權保護髮達的國家,作家、作曲、作詞都是很有錢的,在中國其實這些人可以過得更好的。”他表示自己的創作高潮期已經過去,雖然自己不能從版權保護中獲得太多利益,但是希望新一代的創作人能夠得到公正的待遇。
鳥人公司總裁周亞平:媒體不應該“一邊倒”
鳥人公司所屬的《兩隻蝴蝶》、《我是你的玫瑰花》在拍攝MV時公司投入近百萬元。自去年至今,在全國的KTV幾乎百分之百都在使用我們的這兩首歌曲,但是我們沒有收到一分錢。現在部分文化娛樂業協會公開發表聲明不接受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取標準,而且以種種理由拒絕向中國音像協會支付卡拉OK版權使用費,作爲權利人我對此表示氣憤。上海文化娛樂業協會居然提出堅持以“每間包房每天1元”支付卡拉OK版權使用費,這種付費方法簡直把著作權人視爲“乞丐”!大家知道,現在1元錢連瓶礦泉水都買不了,知識產權在中國被某些人看得那麼不值錢,太可悲了。作爲權利人,我們認爲媒體不應該“一邊倒”,只報道版權使用者的聲音,而不問問我們著作權人的利益。哪有沒有經過主人同意就白白使用別人的東西,還反倒指責起主人的道理。看來這些人應補著作權法的課,否則會產生誤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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