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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簽約儀式在京舉行 |
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消息,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29日和10家國際投資管理公司的代表在京簽署境外投資協議。這些公司將負責全國社保基金境外投資事宜。
上述10家投資管理機構包括聯博有限公司、德盛安聯資產管理公司、安盛羅森堡投資管理亞太有限公司、貝德萊有限公司、駿利英達資產管理公司、景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道富環球投資管理有限公司、PIMCO、普信資產管理公司以及瑞銀環球資產管理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聯合投資團隊。
根據《全國社保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全國社保基金今年5月開始全球投資管理人的評選工作,最終確定德盛安聯、景順和瑞銀/中金聯合投資團隊爲全國社保基金的香港股票積極型產品投資管理人;聯博、安盛羅森堡、道富爲全球(美國除外)股票積極型產品投資管理人;駿利英達、普信爲美國股票指數增強型產品投資管理人;聯博、貝德萊、PIMCO爲全球債券積極型產品投資管理人;貝德萊爲外匯現金管理產品投資管理人。
項懷誠理事長表示:境外投資對於拓寬社保基金投資渠道,分散投資風險、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義。作爲國內第一家全方位開展境外投資的機構,社保基金會之前已經選擇了美國北美信託銀行和花旗銀行作爲全球託管人,此次選擇十家機構作爲外部管理人,爲社保基金境外投資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可靠業務保證。
項懷誠理事長希望:第一,管理人能夠嚴格履行合同,誠信規範,盡職盡責,充分發揮專業特長,努力實現投資目標,取得好成績。第二,管理人、託管人和社保基金會三方能夠充分交流,全面合作,成爲良好合作的典範。第三,管理人不僅投資做得好,而且還能傳授經驗和專業技能,幫助社保基金會積累國際投資的運作經驗。第四,管理人今後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設性的建議和批評,繼續幫助社保基金會開拓思路,深入瞭解市場,提高運作能力。
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今年3月14日批准了規範社保基金境外投資運作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此規定自2006年5月1日開始實施,這標誌着全國社保基金境外投資工作正式啓動。全國社保基金境外投資的比例,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社保基金總資產的20%。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資金,是國家重要的戰略儲備,主要用於彌補中國今後人口老齡化高峯時期的社會保障需要。其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投資收益、股權資產等。截至2005年底,全國社保基金資產規模爲2010.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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