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中央紀委嚴肅查處了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經查,李寶金在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影響,爲數家企業謀取利益,索取錢款數百萬元人民幣;挪用鉅額公款給他人使用;濫用職權,向外單位人員支出賬外公款數百萬元;違反財經紀律,私設賬外賬,涉及金額巨大。此外,李寶金還犯有生活腐化錯誤。
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認爲,李寶金的上述行爲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挪用公款及濫用職權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中央批准,李寶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有關規定給予李寶金開除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