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書呆子現在算是跟一個系統幹上了,”曾延華的一位大學同學稱,他認爲曾就像拿着長矛的堂吉訶德,因爲在這個看似個人恩怨之間的背後,捅破的卻是整個行業的“潛規則”。學術造假、亂收費、違規醫療,這些問題不是哪一個科室、哪一個人的,也不只是深圳市醫療行業才特有的,而且這畢竟也是跟每一個醫生本人的切身利益相關的東西,但是剛好有了一個契機被較真的曾延華給攤上了,他也豁出去了。
因爲在網上列舉了科室代主任學術造假、7例手術死了6例手術死亡率高、違規醫療、亂收費等“四大罪狀”,深圳人民醫院神經外科海歸博士,53歲的曾延華被科室代主任以名譽侵權爲由告上法庭。9月22日,羅湖區法院一審認定曾延華名譽侵權,判其撤下網文,並賠償人民幣4萬元。
認爲“自己網文講的都是事實”的曾延華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明日,該案將在深圳中院二審開庭。這一起在深圳人民醫院乃至整個深圳醫療系統引起軒然大波的網文炮轟事件中,曾延華一直堅稱不是針對某個人,而是要揭開醫療界的潛規則,促進醫療質量的提高。而該事件的另一主角——遭曾延華炮轟的科室代主任則在二審開庭前拒絕了採訪。
曾延華現年53歲,1990年同濟醫科大學博士畢業後分配深圳市人民醫院神經外科,後公派出國,2005年在美獲神經醫科病學博士後學位。去年3月回深圳市人民醫院神經外科任副主任醫師。
半年前,他的一篇網文挑動了深圳醫療系統神經。他在網文裏列舉了科室主任學術造假、7例手術死了6例的高死亡率、違規處理病人、亂收費中飽私囊四項罪狀。這也讓“谷歌”裏關於曾延華名字的信息從之前的不到兩條一下子躥至近十萬條,除此之外,網上還有整篇整篇幾乎一邊倒的支持他的留言。網文讓曾延華的名字迅速躥紅的同時,也給他帶來了一場名譽侵權官司。
9月22日,曾延華網文所指的主角——其上司陳建良訴其侵犯名譽權的官司在羅湖區法院一審並當庭宣判,法院認爲曾延華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陳建良有其網文中所列的四大“罪狀”,判其侵犯了陳的名譽權,要求其向陳建良賠禮道歉並賠償4萬元。
“我寫的那是事實,但我卻輸了官司,我要上訴。”一審宣判時,曾延華就明確了上訴的意願。明天,該案將在深圳中院二審開庭。曾延華將一審失敗歸結於其不懂法庭程序,沒有請律師,其提供的證據都是複印件,未被法庭採信。他說,“因爲牽涉到醫院的材料,醫院明確不會給他提供原件”。而成爲曾延華網文中“靶子”的陳建良也是神經外科的老醫生,其還有一個頭銜是華中科技大的博導,去年人民醫院通過全球招聘,他以面試第一的成績坐上神經外科代主任的位置。
陳建良與韓國光州全南大學醫學院教授等8人發表在國內頂尖神經外科期刊上的動脈瘤論文被曾延華列爲學術造假的代表作。曾還認爲此文章就是陳建良坐上現在科室代主任交椅的重要籌碼。陳建良論文中表示是通過近兩年內經歷的163例臨牀此類手術分析寫出。而曾延華認爲163例有“很多水分”,“我統計從1946年建院到去年,這類手術不到100例,那163例哪來的呢”?
一審時,陳建良稱該論文得到了韓國大學全南大學教授認可後聯合署名發表。這一次,曾延華赴韓就是要找到署名的教授,弄清楚論文中所提到的手術數量等問題。而此前一審時法院認爲,曾延華說的學術造假既沒有有關部門或有關專家等的認定結論相佐證,亦無其他有效證據。
曾延華網文中寫到的亂收費,令文章的“打擊面”從一個人擴大到了一個系統。曾延華說,“去年3月18日,衛生部緊急叫停‘害人血療’,但是我們那兒還在搞,這個錢不給財政的,醫院和醫療小組分成。這個費到去年11月還在收,我隨機打印了12個病人的賬單,有的一天開到4次。”而這種違規收取的費用,一部分上交醫院,其餘的就讓少數醫生中飽私囊了。
醫院的相關領導否認了曾延華的說法。該領導在接受採訪時坦言,醫院也很被動,還未來得及從去年的“天價醫療案”的陰影中徹底走出來,又一下被曾延華的網文拉入到新一輪的輿論圍剿中來,又一次成爲“看病貴”的“替死鬼”。他認爲,曾延華純粹是在“搞事”,而且還將醫院也扯進去成爲他和陳狗咬狗的犧牲品。
曾延華自己也認爲,如果他不寫這一條,他之後官司可能不會變得那麼複雜。這等於將陳建良和醫院拴在了一根繩上。陳建良訴曾延華名譽侵權案開庭時,醫院出具給陳建良的證明否定了曾延華“亂收費”的說法,稱陳建良沒有個人違規亂收費牟取私利。曾延華表示,他將在二審時申請法院到醫院調取他複印來的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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