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埃及中東通訊社30日報道,埃及最高國家安全法院當天宣佈,經埃及最高宗教當局審議批准,判處參與2004年西奈半島塔巴爆炸案的3名被告死刑。
建議判處3名被告死刑的文件是於今年9月被提交埃及最高宗教當局審議的。3名被告被控犯有從事恐怖活動、謀殺、非法持有武器和參加恐怖組織等罪行。
此外,另有10名參與此案的被告被判刑,其中2人被判終身監禁,8人被分別判處5年至15年不等的監禁。根據埃及法律,被埃及最高國家安全法院定刑的被告無權上訴,但可向總統申請寬赦。
2004年10月7日,位於埃及西奈半島紅海度假勝地塔巴市的希爾頓飯店和附近2個度假村先後遭到炸彈襲擊,造成39人死亡和150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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