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財政部獲悉,《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日前發佈。根據《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會議費開支標準提高,新標準相當於原標準的三倍多一點。此外,各單位召開會議必須到定點飯店,不得租用高級賓館。
據介紹,《辦法》主要對會議費制度進行兩大改革。一是會議費開支標準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的制定,既考慮目前的實際開支水平,保證會議的基本需要,又考慮國家財力狀況,提倡勤儉節約。綜合定額提高到每人每天:一類會議400元;二類會議300元;三類會議260元。新標準相當於原標準的三倍多一點。二是實行定點管理,實行定點住宿招標以確定定點飯店。各單位召開會議儘量使用內部的賓館、招待所、會議室和車輛,內部賓館不具備承接條件的,必須到定點飯店召開,不得租用高級賓館、飯店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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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關差旅費開支標準提高
記者昨天從財政部獲悉,《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日前發佈,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確定了相應的差旅費開支標準上限。
據介紹,差旅費開支範圍主要包括旅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前兩項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後兩項實行定額包乾。從全國來看,住宿費上限提高到(每人每天):副部長級600元,司局級300元,處級以下150元,具體到每個城市將隨招標結果產生不同的開支標準上限。伙食補助費提高到每人每天50元(到基層單位實習、見習、工作鍛鍊、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15元);公雜費提高到每人每天30元。從目前市場價格水平看,新的住宿費標準可以基本保證出差人員入住二、三星級飯店及相當條件的招待所,保證住宿環境的安全、衛生。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能保證出差人員的基本生活和市內交通、通訊開支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