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病床上的曉俊(化名)眼角流出淚水(資料圖)
躺在病床上的曉俊(化名)擦拭著眼角的淚水(資料圖)
乘女兒熟睡之機把其雙耳割掉,落網後供稱這麼做是因為懷疑女兒偷錢。記者昨天從花都檢察院獲悉,此案即將提起公訴。
2005年10月27日0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在花都區新華街新華村一出租屋內,因懷疑其年僅14歲的女兒阿俊(化名)偷錢,乘阿俊熟睡之機,持菜刀爬到阿俊床上,殘忍地將阿俊的左右耳先後割下,割完後將菜刀和耳朵拿進廚房,並把耳朵衝入廚房的廁所裡。過了一分鍾左右,陳某打電話叫正在外開摩托車搭客謀生的丈夫賴某回家送阿俊去花都區人民醫院醫治。
阿俊被送進醫院後,花都區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立即派員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據陳某供述,事發當晚,她夢見和女兒打架,醒後,發現自己將女兒的耳朵割了放在手上。她當時感到很害怕,就將耳朵丟在廁所裡,並在廚房洗了刀和手上的血。
公安機關初步調查,陳某可能患有精神病,但需進一步調查鑒定。而被害人阿俊不願追究其母親責任。經過精神疾病司法鑒定,證實陳某並無精神病,作案時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責任能力。由於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花都區公安分局於2006年7月31日以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將其刑事拘留,花都區人民檢察院於2006年8月30日依法批准逮捕了陳某。
目前,該案正由檢察機關進一步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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