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打車出行的市民要注意了,從明年5月起,手寫客運出租車發票將不再成爲報銷憑證。記者昨日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爲配合出租汽車稅控計價器安裝使用工作,方便出租車司機開具發票和乘客取得發票,本市已從10月起在已更換稅控計價器的出租車中啓用機打“天津市客運出租行業專用發票”。到明年5月,本市出租車將全部使用機打發票,手寫出租車發票將徹底退出市場。另外,出租車在安裝使用稅控計價器後,暫不按稅控計價器記錄的運營收入徵稅,“的哥”們的稅負不變。
據市地方稅務局人士介紹,機打客運出租發票爲卷式單聯,發票採用防僞水印紙印製。發票上打印了“稅號”、“車號”及監督電話,乘客可憑發票查到車主和車輛所屬單位。機打客運出租發票“單價欄”右側印製了防僞圖標,圖標在解碼片下顯示“津”或“稅”字樣。
本市稅務機關要求,凡已安裝出租車稅控計價器的客運出租車經營者,在收取客運勞務款項時,必須使用稅控計價器打印發票,機打客運出租車發票手寫無效,對不按規定使用稅控計價器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處罰。由於出租車行業的特殊性,機打客運出租發票不需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即可作爲報銷憑證,乘客應主動索要機打客運出租車發票,以維護自己的權利。明年5月1日起,手寫客運出租車發票不得作爲報銷憑證。
另據介紹,爲保持出租車行業的穩定發展,出租車在安裝使用稅控計價器後,暫不按稅控計價器記錄的運營收入徵稅,仍維持現行單車定額的徵稅辦法,並保持稅負不變。出租司機有義務自覺依法報送運營數據,稅務部門將根據出租車實際運營情況及稅控計價器記錄數據實施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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