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設置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是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大舉措,是我國法學教育史上的一個創舉。”
畢業後參加工作的前兩年,鄒開紅最怕別人問他的學歷和專業。
一問:“你是本科生還是研究生?”
答曰:“研究生”。
又問:“什麼專業?”
答曰:“法律。”
再問:“法律什麼專業?”
再答:“法碩(法律碩士)。”
每到此時,問話者短暫停頓之後,便以一個意味深長的“哦”字結束談話。
幾年來,鄒開紅一直對這個意味深長的“哦”耿耿於懷。直到某一天,全國法律碩士專業指導委員會第一副主任、人大法學院老院長曾憲義教授告訴他:“法律碩士及法學碩士同等地位、同樣待遇已經寫入文件。”他這才釋然。
鄒開紅是中國人民大學1999級不脫產班法律碩士,畢業後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因爲表現突出,被評爲“全國十佳公訴人”。
2006年11月25日,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慶祝法律碩士教育實施10週年的大會講壇上,作爲校友代表的他在發言時忍不住又說起了“辛酸往事”。當他講到“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終於享有同等地位”時,全場爆發出持久而熱烈的掌聲。
然而,坐在講壇下面的一位在讀的2006級法律碩士卻憂心忡忡地說:“雖然政策上與法學碩士享有同等地位,但社會並不給予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同等地位。一想到畢業後找工作,我現在就很擔心。”
發端之爭:
爲什麼是法律碩士?
從來沒有一種專業碩士學位像法律碩士一樣,10年來持續備受關注和爭議。
“提起中國的法律碩士,法律界和法學界人士一般都會想起幾個人,而霍憲丹至少在前5名內。”在一場關於法碩教育的研討會上,主持人這樣介紹霍憲丹。
霍憲丹擔任過司法部法規教育司的副司長,現任司法部鑑定管理局局長,是第一任全國法碩指導委員會的祕書長。1 0年來,他見證了中國法碩教育從誕生到快速發展的過程。
上世紀90年代初,隨着國家法律作用的擴大,中國政法隊伍提出需要大量研究生層次的應用型人才。
霍憲丹回憶,當時我國家的研究生規模非常小,1993年全國法學碩士招生規模300人,每個專業分到每個學校十來人。300人的規模,學術型人才的補充都滿足不了,不可能給政法部門。
爲解決法學研究生教育適應實際業務工作不強的缺陷,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和法學界開始尋求改革法學研究生教育的途徑。
當時形成了兩派意見:一派主張針對現實法律教育的弊端、參考國外法律教育的某種機制,在現行體制內進行改革;另一派主張在現有的體制之外,另起爐竈,將國外法律教育模式直接植入目前的法律教育體系之中——創辦法律碩士教育。到底選擇哪一條路呢?由於爭議較大,最後採取的辦法是實驗。
首先是體制內的辦法——創辦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研究生班。當時選了中國人民大學等5所院校進行“試點”。這些在原有框架制度設計內搞的改革,規模沒能夠達到當時全國需要的高級法律人才的要求。
而原有的培養模式又無法達到應用型高級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
幾經比較,最終選擇了一種全新的法律教育模式——法律碩士。
在借鑑了美國的法律職業教育(JD)的成功經驗以後,國務院學位辦、司法部法規教育司等單位開始組織專家學者對創建法律碩士教育制度進行論證。
1995年,國務院學位委員第13次會議通過了設置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的決議,並確定由中國人民大學等8所高校爲首批試點單位。
1995年8月,國務院學位辦與司法部教育司在北京共同組織召開了法律專業碩士學位試點工作會議。“會議紀要”認爲:“在我國設置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是我國法學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大舉措,是我國法學教育史上的一個創舉。”
1995年10月27日,《光明日報》發佈公告,宣佈:“全國8所高等院校將於1996年招收首期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
對於這一“大膽創舉”,社會各界並無多大異議。然而如何實現這一創舉,則有不同的聲音。
1995年11月在北京召開的一次民間性司法改革討論會上,法律碩士教育問題引起了國內外一些教授和學者的關注。其中有的認爲,法律碩士教育在法律教育改革的戰略方向上無疑是正確的,但需要明確一些具體問題,如它所實施的是一種常規(普通)教育,還是成人教育?另外有人指出,中國的法律碩士教育與美國法學院的“JD”學位教育之間存在着精神方面的差距,並且對法律碩士教育創辦的動因表示懷疑(是否出於經濟利益,如創收方面的考慮)。
發展之爭:
數量?質量?
儘管在操作方式上還存在許多爭議,之後的10年裏,法律碩士的發展速度還是出人意料的迅速。
10年之間,法律碩士試點單位從剛開始的6所增加到50所,全國法碩招生人數從1996年的425人增加到2 006年的三千多人。10年之間全國累計招收法律碩士3萬餘人。
一位長期關注法學教育的學者認爲:“雖然社會各方面對法碩制度還存在爭論與質疑,但在JM教育的10年曆程中,其成就是矚目的。法律碩士爲社會所追捧的‘熱度’表明,JM教育整體上適應了社會的發展要求,是孕育着巨大生命力的一個教育制度。它成爲我國培養法律人才的重要通道之一,已是不爭的事實。”
許多法律碩士生卻不這麼看。
一位即將畢業的法碩生不贊同把法碩生數量的增加看成是法碩教育的成就。
“招生院校的增多和招生規模的擴大給更多的考生以深造的機會,也可以在短時間內培養出更多的法律人才。但是學校有足夠的教育資源來保證日益增多的法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嗎?社會需要那麼多的法律碩士人才嗎?”
面對這樣的疑問,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馮玉軍副教授坦言,目前各高等院校法學院相對缺乏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師資力量,而面對研究生連年擴招的時代背景更是“捉襟見肘”,不僅使之在法碩招生收費和學生住宿安排等問題上屢遭質疑,而且也大大降低了法碩的教育水平和培養質量。
早在2003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苑》雜誌關於法律碩士教育現狀的一份問卷調查,就已經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這份調查問卷中,目前在校的法律碩士在被問及對法碩教育的總體感受和評價問題時,只有2.25%的被調查對象感覺很滿意,感覺良好的佔17%,而感覺一般和不好的卻分別佔到41.1%和39.7%。而對於認爲社會可能對法律碩士作出何種評價的問題,67.3%的被調查者選擇一般,25%的認爲較差,只有7%多一點的認爲很好或好。
馮玉軍分析了這份調查問卷後得出的結論是:法律碩士研究生報考的高熱度與社會對法律碩士的滿意度並不成正比,二者之間也絕非簡單的數學公式。
學費之爭:
寒門學子無緣“法碩”?
2006年7至10月,國內有權招收法律碩士的高校相繼發佈了2007年法律碩士招生簡章,其中幾所名校的培養費用爲: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的學費爲3年48000元,清華大學法律碩士的學費爲3年46000元,北京大學法律碩士的學費爲3年76000元。
一時間,法律碩士又成爲了大學校園甚至社會公衆關注的熱門話題,而法律碩士的培養費用問題,則被推到風口浪尖上討論。
一位應屆本科生告訴記者:“原來打算明年考北京大學法碩的,但看了北京大學法律碩士的招生簡章,只能望洋興嘆了。”他算了一筆賬:“3年76000,平均每年2萬5千多,而2005年全國農民的人均純收入爲3255元,按一家5口人的標準計算,一個農民家庭的年收入不足2萬元。這就意味着廣大農村地區農民一年的家庭收入尚不足支付法律碩士一年的學費。意味着寒門學子不可能接受法律碩士教育。”
關於學費的用途,北京大學法學院相關負責人回答得很清楚:50%學校提走,50%留在學院應用於教學改革、教師福利、講課費用、學生保險補貼、助學金、院內獎學金等等。
對於助學金,北京大學2007年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也作了說明:“法律碩士研究生在就讀期間將獲得總額爲26000元的助學金。”
同樣是2003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苑》雜誌,關於法律碩士教育現狀的那份問卷調查中,關於法律碩士的培養費用問題,超過89%的被調查者認爲收費偏高,10.1%的人認爲適中,0.6%的人認爲收費偏低。
課程之爭:
他們爲什麼困惑?
關於法律碩士教育,爭議最多最集中的是課程設置。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這樣表達他對法律碩士課程設置的態度:“對於法律碩士,很多人不知是當作法學碩士來培養還是當作法學學士來培養。我作爲一名法學教授,同樣存在這樣的困惑。給本科生上課,我知道應當講些什麼;給法學碩士上課,我也知道應當講些什麼;就是給法律碩士上課,我不知道應當講些什麼。”
困惑的不只是教師。一位法律系老師說:“經常有法律碩士生抱怨,說老師講的那些東西,我們在備考複習時早就背得滾瓜爛熟了,讀法律碩士豈不是在盲目重複?”
長期關注於法律碩士教育的學者何躍春在法律博客裏寫道:“在課程體系設置方面,國內法碩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認爲法律碩士雖然是研究生層次,但考慮到報考者爲非法學專業考生,就按照法學專業第二學位的培養模式來設置課程。二是認爲法律碩士既然屬研究生層次,就按照法學碩士的培養模式來設置課程,結果這兩種都偏離了JM教育的培養目標,影響了實際的培養質量。”
有沒有第三條路可走?
一些大學的法學院試圖找出這條路。
北京大學法學院爲了“使課程設置向更加應用型、實務型轉變”,嘗試着改革法律碩士教育的習慣作法:2003年以前都是大班上課,2003年以後根據劃分專業培養方向分爲5個班:金融法、房地產、稅法、知識產權法、國商法班。每班30~50人,根據自己的志願方向劃分。每個班都另開設3~4門專業的課程,更強化了培養的針對性……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馮玉軍副教授對法碩的課程改革提出了一些具體意見:廣泛採用案例教學法;改變現有大班授課制度,採取小規模教學模式;法碩分班分組,在課前、課中、課後均進行互動式分組討論;採取診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
角色之爭:
存在的價值是什麼?
2005年9月22日,海南大學5名在讀法律碩士生向海南省中級法院遞交了行政訴狀,將海南省司法廳推上被告席,理由是海南省司法考試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44號)中關於報名條件中的學歷資格,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認定5名只有大專學歷的在讀法律碩士沒有考試報名資格。
這一個案在吸引了衆多媒體關注的同時,也吸引了衆多的法學院師生。法律碩士關注的熱情更是持續高漲。“關於法律碩士的處境和待遇問題”的討論一度成爲許多法律BBS的焦點問題。對法律碩士的種種疑問和對法律碩士處境的不安在跟帖中紛紛呈現。
“在法學院,存在着正式的力量無法干預的歧視,能否認麼?公費的法學碩士看不上自費的法學碩士,本校的看不上外校的,法學的看不上法律的……”
法學院動態
動態·學術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開設明德刑事法論壇,每個月舉行一次。11月29日,本論壇正式開壇,我國著名刑法學家、中心名譽主任高銘暄教授以“我國死刑制度的基本理念”做了首場講演。
動態·交流
11月28日,西南政法大學與日本九州大學簽署了校際合作與交流協議,西南政法大學校長陳彬教授會見了來訪的日本九州大學法學研究院長直江真一教授一行。
動態·預報
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的“私人訴訟與公共利益學術研討會”,將於2006年12月8日到10日舉行。此研討會分民事訴訟法、消費者保護法、公法、公司法、證券法,環境訴訟5個單元,國內外衆多知名學者將參與此次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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