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最低繳費基數可提高退休待遇
繳費30年職工每月可多拿164元養老金
《規定》在擴大基本養老保險的適用範圍,把北京市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也把最低繳費基數從最低工資標準,改定爲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由於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僅爲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左右,在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後,將大幅影響職工退休後的基礎養老金待遇。
如一名繳費年限爲30年的退休職工,按照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繳費,其基本養老金爲492.12元;按照職工平均工資的60%繳費計算,其基本養老金爲656.16元,相差可達164.04元。
據瞭解,城鎮職工最低繳費工資基數、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費基數,將從《規定》施行後逐步調整到位。其中,企業職工最低繳費基數的過渡期,擬採取分5年逐步到位的方法,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的過渡期擬採取3年逐步到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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