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記者在天津市舉辦的HAN阻隔防爆技術推廣應用會上獲悉,根據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建設部、交通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推廣應用HAN阻隔防爆技術的通知》等有關要求,爲確保本市易燃易爆罐體容器的安全使用和杜絕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建委、市交委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在全市範圍內,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廣應用HAN阻隔防爆技術。2006年至2007年8月份,分兩期實施此項技術。
據悉,“HAN”是英文縮寫,意爲本質安全不爆炸。其技術可有效防止易燃、易爆、氣態、液態危險化學品在儲運中因意外事故引發的爆炸,從根本上解決了易燃易爆液態、氣態危險化學品,在儲運過程中的本質安全的專有技術。該項技術具有保護易燃易爆氣態、液態危險化學品儲運容器裝置;抑制容器內油氣揮發,減少損失,降低環境污染;阻隔火焰的燃燒,明顯降低火焰高度;避免地埋儲罐泄漏而污染地下水等特點。據擁有此項自主知識產權的上海華篷防爆科技公司實際應用介紹,該項技術可抑制油氣揮發,HAN阻隔防爆儲油罐,因“呼吸”排除油氣的濃度僅爲普通油罐的1/4一座年銷售5000噸的中型加油站,可減少油品揮發損耗15噸,爲加油站增加7萬元左右的效益。據悉,本市推廣應用HAN阻隔防爆技術的對象及範圍包括:一是對周邊安全距離達不到《汽車加油(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要求且整改難度較大的各類加油加氣站;二是對已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汽車加油(氣)站,經現場覈查,周邊安全距離實際達不到國家規範要求的,可採用HAN阻隔防爆技術;三是對新建或改擴建的加油、加氣站,其儲油罐一律採用HAN阻隔防爆技術;四是對於地處人口聚集區的加油、加氣站,安全防護距離雖符合國家標準,但波及半徑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也要分期、分批逐步採用HAN阻隔防爆技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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