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興華被帶出法庭
上訴人邱興華在法庭上
今日上午9時30分,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安康鐵路法院二審開庭,對上訴人邱興華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庭審過程中,由於辯護人出示了上訴人邱興華患有精神病的有關證明材料,控辨雙方遂重點圍繞上訴人邱興華的犯罪原因,以及犯罪時精神狀態是否正常的問題展開了激烈辨論。
經當庭舉證、質證和認證,二審認爲,邱興華之妻何冉鳳和村委會關於邱興華患有精神病的證言和一審時出具的證據材料相互矛盾,辯護人當庭出具的邱興華患有精神病的證據缺乏證人證言和證明材料的基本科學要求,反映不出其來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檢察機關提出的反駁意見充分有力。因此,法庭對辯護人提供的邱興華患有精神病的證明材料沒有予以採納。
此案將擇日公開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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